1 ) 他们要一起变老
罗素克劳到动物园把孩子接走时,小女孩的妈妈也领着小女孩出来了,她看到在车里坐了一个陌生的女人。
如果约翰没有一直抱着这个执念的话,可能会在不久后和妮可在一起,他们都是单身一人带着孩子,他们都很孤单,最重要的是他们都不再年轻了。
至少妮可一定是这样想过的,生活里什么都有可能遭遇,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妥协,再去找一扇能打开的门。这扇门可能不是你希望进入的,但至少它能够通向生命的下个阶段。而人生本就是想尽办法的走下去。
但约翰偏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他是一个大学教师,而他要把妻子从牢里劫出来,然后弄到足够的钱,摆脱掉警察,逃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他幻想了好久了,他一直在做准备,影片的前一个小时基本都是那些不靠谱的准备过程,直到还剩三天,他妻子告诉他还有三天就要离开水牛镇,到一个别的地方。
直到他们到了委内瑞拉,我都不相信他会成功,一个个诡计都恰好奏效,一次次都能恰好躲过,从抢劫毒贩开始,这就是一次赔率极大的豪赌,输了的话他将和他妻子在牢门前分别,然后各自蹲一辈子,而赢了,则是在另一个角落,看着他们儿子长大,然后一起变老。
实际上他已经老了很多了啊,罗素克劳也是老了很多啊,洛城机密里他还是一个喜欢穿背心的老青年,而在这部片子里,更多的是他穿着夹克,拉紧衣襟在风中匆匆行走的臃肿背影。
其实一开始也没有那么臃肿,他的妻子也算亮丽,只不过三年以来他过着不如妻子的日子,又是打架什么的,又是构思什么的,又是岁月匆匆流过什么的。孩子知道给女孩吃饼干了,他也老了。
这是一个很长的片子,有两个多小时,分开看有两部分,就是对一个老男人的塑造和一个老男人创造的奇迹。
只是因为对妻子的信任,就要无论如何把她救出来,看完这个不太真实的片子后,我在想他是为了谁。最后觉得他其实只是为了自己啊。这不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就像一个小孩受了委屈一整天和大人闹,不吃饭不睡觉直到大人们承认错误才罢休一样,这是一个固执又天真的人,他只是一时想不开,一定要向大人们讨个说法。
那么在出现在他这段生命中的两个女人相遇时,他心里应该是有着孩子般的骄傲的,只是时间太紧了,他来不及表达出来,他要赶时间,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找个地方和心爱的人终老。
我觉得这更多是一部亲情片,和爱情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毕竟孩子都这么大了,再说爱情还有什么意思,能够在一起就好。
在一起就好。
在委内瑞拉,那个语言不通的南美国度,他们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也许约翰要整日忙着工作,而劳拉每天还要打胰岛素,孩子什么人都不认识,找不到玩伴,甚至不会和小朋友门说话。这些约翰一定是想过的,劳拉也是想过的。不过只有这里他们能够在一起啊。
妮可在目送他们离开时,心里也许是羡慕嫉妒的,可能在这个时候他她也被迫承认自己已经老了,整天想的都是自己的孩子,和怎样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他们还可以最后一次不管不顾的飞驰在公路上,把身边几十年的世界甩在一旁。
另外她看到了一对在一起的人。这不是大学里的小情侣,更不是傻头傻脑的高中生,他们是一对曾在一起的人,后来分开了,而这次他们使出全力制造了这次重逢,不管怎样,这已经比很多人好出太多,从这个角度讲。
有太多人分开了,有太多人没有找到那个可以在一起的人,有太多人找到了,但终究没有在一起。
这样想想,也许能一起变老,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了吧。
多大的福报啊。
2 ) 突破理性
我们总是会畏于人言,徘徊不前,在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面前,蹉跎岁月。
总是有那么多时刻,心中会有个警长劝你“别做傻事!所有路口都被包围了!”
理性终归是我们安于命运的借口,堂吉诃德刺向风车巨人的长枪,男主撬开血检车的万能钥匙,都是他们心中爆破常人所谓理性的C4炸药。那些看似疯狂的事,永远不属于屈服现实的人。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也没有绝对的错误,一个大学讲师,应是严谨与理性的化身,但为了他信任的爱人,不惜跟法律背道而驰。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有序和自由而存在,男主作为一个理性的大学讲师,应该尊重法律权威,但作为一个深爱自己妻子的丈夫,我们怎能苛求他理性的对待法律的疏漏和刑侦的失误所造成的对妻子自由的限制呢?
片中女主对男主说:“你的世界跟我们的不一样。”此时她已经完全失去了对未来的期望。但当儿子真切的亲吻到她的额头时,一切都被记录到男主手中的相机中,画面定格,这就是男主为她妻子所构筑的世界,一个突破所谓理性,勇敢追求幸福的世界……
3 ) 爱有多深 才这般不顾一切??
越狱的题材。看的快要俗烂的。
何况,在prison break里,主角是帅气又天才又年轻的米勒。在肖申克的救赎里,是波澜不惊的铺垫。
可是当我点开“三日危情”时,我对这部帮助妻子越狱的片子并没有报很大的希望。特别是看到头发胡子都开始花白的罗素克罗,有点发福的身体时,我已经替这部电影定下了一个失败的基调。我在想他怎么可能成功?当他开始越狱的计划,在自家墙上贴出巨幅地图,很菜鸟的去找drug dealer买药,试图再弄三本passport,但是却被打的鼻青脸肿。我更是觉得这部电影有点摸不着调。
导演安排这么一个文绉绉,开着典型好公民车的中年男人密谋越狱,这是多么big的一个mission impossible啊!
我替他悬着心。看到他还是那么的义无反顾,看到他因为钥匙断在监狱,吓得呕吐。看到他三年间还是把妻子的照片当做手机左面,看到他左手无名指的戒指,看到他内心坚定,相信她妻子绝对没有杀人。我都心疼起来了。他对他妻子的爱,该是有多么深,多么深啊。因为我都已经接受了她妻子是杀了人的。而我也接受了,他是因为这不可阻挡的爱,才忽略了这一切,疯狂的要救他妻子出来。
剧情一点点的在展开。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的计划究竟是什么,周全么?内心在希望他能够成功。几次点开豆瓣,鼠标往下滑动,差点没忍住看了影评,看了结局。因为我觉得他的成功简直是不可能。他太没有美剧越狱的feature了。
当看到他为了钱杀掉一个drug dealer。我才明白,原来这么认真啊!拼了,豁出去了。
到了laura被送进医院,两人开始有点笨手笨脚的逃脱,越狱才真正开始。慢慢的,John的周密计划开始铺展开来。丢弃破车,地铁中途强停,从事先割好的铁栏逃出,坐上早已准备好的新车,开始逃亡。
在此,我开始相信,也许,也许他真的能成功。
到了John寻找一对老年夫妻搭乘汽车,躲过警察的搜查。我知道,他快要成功了。
最惊险的时刻也过去了。他们成功坐上飞机。到达了委内瑞拉。一家三口。
而电影的最后,让我也更加释然了。他的信仰是正确的,妻子是无辜的。该死的巧合。
整个剧情前面有些沉闷,这让后面的越狱成功更加令人惊讶。前提是你不知道结局。
深爱妻子的男人,他让人着迷。
4 ) 精良类型片
因为票房不佳,我本来没能因为《三日危情》这部片子会很好看。但我相信影片主创团队(Higgis加Crowe的实力),而影片更是出乎我所料,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注意力。看了影评,我知道此片并非Higgis原创,而是改编某法国电影。我想导演之所以希望改编此片,就是因为电影有了类型片的全部特征。类型片之所以能够形成,就是因为其桥段异常有效。当情景设定是Crowe必须在3天之内救出自己的老婆的时候,故事的张力自然就出来了。
而奥斯卡大导演Higgis的处理也非常巧妙,叙事非常一气呵成。在开头布局完成后,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影片的前一个小时,即主角Crowe如何学习越狱的过程。我一直认为无论是电影还是其他叙事,对于生活都太过流程化和理想化,以至于最精彩的细节往往被错过。但很多时候,这些所谓的琐事才往往是关键。
比如,历史书介绍希特勒壮大纳粹党的书籍很多,但我至今尚未读到详细介绍他最开始起步阶段的资料。希特勒是怎么认识那些和他志同道合的人的?他怎么控制风险,知道这些人不是卧底?他在这过程中是否心虚或翻过错误?这些往往甚少,仿佛希特勒一下子就恰好认识了自己的帮凶。但实际上,我们大家往往不知道一件事应该如何下手,现在你叫我去加入黑帮我都不知道如何去拜堂口(当然中国没有黑社会,这只是个假设)。
《三日危情》的好看地方在于,我们可以和Crowe一起一步步学习如何越狱。这期间会有彷徨,也会是有失败,而且不会像大俗片一样,出现一个“机器猫”任务,帮助主角速成技能、了解行情,并为主人公提供一切必须的支持。Crowe和真实生活中的希特勒一样,必须慢慢学习如何成为高手,偶尔甚至会付出高昂的代价。
但因为是类型片,因此电影的后半段全部是约定俗成的情节,完全丧失了之前的真实感。追捕中的种种追逐、种种误导则都是俗套。如同Ebert所说,当Crowe变身“角斗士”之后,电影就开始变得无趣。虽然电影会让Crowe有手抖等细节,但总体而言他的计划和执行基本上都完美无缺。Omar需要一辈子才能学会的抢劫毒枭,Crowe基本上一夜速成了,也不想想如果毒枭真的那么容易被抢,他们还出来混什么?
除了早期的Crowe的一些大学老师特征之外,人物也充满了好莱坞色彩。Liam Neeson一开始告诉Crowe,要想越狱一定要做好伤害别人的准备,这为Crowe日后“作恶”埋下了伏笔,也让观众可以理解他“不得已而为之”的动机。与此同时,影片还给了Crowe很多证明自己正义的情节,比如不抢银行、但抢毒枭等等,总而言之就是不让我们记恨他可能对旁观者所造成的伤害,像让地铁急刹车时可能摔倒的人们。
虽然如此,但我们依然能够看到导演和编剧的良苦用心。俗套也分执行好和执行不好,Higgis的执行绝对是一流的。很多场戏写的言简意赅,以最漂亮的方式完成了叙事和人物刻画的双重任务。诸多细节也颇具匠心,比如那个单亲妈妈的四次出场中,场场作用都不同,这种小人物都有发展都有功能很不容易。除此之外,影片的许多细节设计的也都好,并且往往身兼诸多使命,比如《堂吉诃德》即介绍了人物背景、人物内心、也铺垫了剧情发展并为影片其实不通的道德观进行辩解。
整体来说片子一直是在精致和俗套之间徘徊,甚至连节奏也是如此。一开始影片虽然缓慢,但整体节奏甚好,整个影片几乎是《故事》一书的经典案例一般。但到了后来,每次警方都差一点的手法又俗套了。
和影片一样,本片最锻炼的就是Crowe,而他也演了一半好片。不知为何,这位大帅哥最近演的片子卖座的甚少,但好看的甚多,之前的《Body of Lies》什么的都很是好看。而且,Crowe的演技也总是出色,本片前半部分他演英语老师很是出神入化,但到了后来,Crowe也不得不让自己角色为俗套剧情让路,因此这并非他的错。我想好莱坞之所以老是找Crowe,最大的原因就是William Goldman说的,好莱坞也不知道什么片子会卖座,有时好片子就是不卖,但好莱坞能够做的就是尽量拍好片子,然后祈祷他们卖座。
因此,本片虽然票房不佳,但却很对得起主创们,Higgis并没有让大家失望,拍出的是上佳的类型片。再次引用Goldman的理论,就是好的主创未必能拍出好的电影,从创意到执行到成品之间的不确定性太多了,因此能够让Higgis不断碰出这样的精品已经难能可贵了。虽然以他的潜力应该能排出更好的片子(比如全片都是前半部一样的《三日危情》),但能够如此已经很不错了。
5 ) 另一版〈肖申克的救赎〉-正义到底是什么?
看这部片子,总的来说:紧张、感动,更多的是反思。
先说紧张+反思
就剧情本身而言,自从他试过法律的途径绝望,开始做那个“敲钥匙”开始,就变得非常抓人内心,扣人心弦。它不像我们所熟知的美国大片,越狱一定是惊天动的,主角一定得是三头六臂的,他只是一个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温和而内敛,符合常人的心理,这是一大创意。
有研究说华人的智商和犹太人不相上下,是世界智商最高的民族之一。而老美听上去好像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大老粗们。然而,我且不说美国人这200年来所创造的经济与科技,就电影而言,从立意、构思、对白、画面来看,那的确不是中国人所能及的。至少目前不是。那么,大家都想想,咱们的智慧都用到哪儿去儿?我想是有很大一部分是用在怎么去整人,又怎么去防人整上面。
再说感动+反思。
听过一个笑话说:在美国,某同学新学期,老师做调查,要父母没有离过婚的孩子举手,结果没有一个人举手,因为他会觉得自卑。在我们以前所接受到的知识里,美国就是一个性开放、暴力、冷漠、种族歧视的社会,男男女女随便得很,结婚离婚也是常事。然而,看到很多不少的美片,包括本片中:夫妻之间、长辈之间、父之之间、朋友之间等等。美国人的家庭,不像中国人一样热闹打成一片。他们在保持个体独立的前提下,同样有责任与温情,有家庭经营的哲学。只不过,中国人的更多是建立在传统上的,而美国人的是建立在人性与伦理上的。
中国人喜欢扎堆,但从来都不团结,这是否是我们不够自信的表现?独立是否就意味着冷漠?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关于美国人是否性开放甚至是滥交,近期看了凤凰卫视评论员点评IMF总裁:法国人卡恩的性骚扰案后,也让我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看法。他说:“这事如果发生在法国,它就是小事一桩,因为法国人觉得男人好色这很正常,法国的舆论也几乎从不报道政治人物的私生活。但这事如果发生在美国,就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因为美国是一个很保守的社会,像克林顿事件等等......”
美国其实是一个很保守的社会?我没有去过,不得而知。但对于美国的认识,我想至少需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当然,让我感叹和感动的还有,美国人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以及那些警察们,虽然围堵失败,但他们的敬业和责任,这是任何一个中国人在我们的社会所无法奢求,甚至无法想像的。
然后,在我看来,这是另一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两剧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美国人在关于“正义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上,虽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看得出来,他们一直在思索,同时也留给我们很多思索。而本片所不同于“肖”的地方是。“肖”是更多的提升了人性,对立和丑化了社会与政府。而本片却在追求法律与正义的最大化。
然而“正义到底是什么?
本片看似在肯定犯罪,男一号也的确犯了罪,可为什么我们每一个人在看的时候都觉得他的做法更像是正义的,警察们却更像是反派——要不是三年后的那个下雨天的话。结局的确是画龙睛之笔,让我们觉得其实他们都没有错。这是高明的!的确,我们每一个人本身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只要是有人类的地方就会有犯罪和不公,只要是人就会有私念。
正义到底是什么?答案无人知晓。
但可以肯定的是,法律:这个目前人类社会所能保证公平、正义的唯一工具,美国人把它发挥到了极致。
虽然最终那粒扣子从下水道盖沿掉下去的时候,真相与正义也永远的消失了。
可就在每个人都在遗憾真相消失的时候,在痛恨揪心编剧为何不把真相还原于当事人的时候,真相并没有消失,因为它留在了每一位看官的心里。
6 ) 直在其中
我特别喜欢这片子里那种不言而喻的情感表达方式,它以其无声的静默给予我有力的震撼,在内心激起振聋发聩的波澜。直到现在,我还有点感动,有点流泪的冲动,那些隐忍的表情仿佛历历在目,我还能看见它们,就像看见眼泪在雨里、水里划过,我还想起了《论语》,想起了孔子,他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电影里也有这样的表现:
场景1:约翰到父母家接孩子准备逃亡。他没将计划告诉老人,但老父却从他钱夹的机票中获知了一切。他什么也没说,只在离别前用力地握了一下儿子的手,狠狠地拥抱了他一下,告诉他要保重。儿子走后,老婆子笑他道,一大把年纪了你怎么也这么伤感?老头子什么也没说,正如后来警察询问他儿子去向时所表现的那样。只在深夜里,一个人的时候,老父拿出了一本世界地图,翻看儿子将要落居的那个异域国度,看看那里的风土人情,想象一下儿子未来的生活。
除了父子情,还有母子情:
场景2:约翰带着儿子去看望狱中的劳拉,孩子不与母亲说话,也不亲吻她,固执地独自玩着积木。但在生活中,他会与说母亲坏话的同学打架,他会珍视母亲留下的玻璃瓶和瓶中那些储藏的硬币,在父亲念着母亲充满深情的来信中,将它们紧紧拥入怀中,仿佛被母亲拥抱一样。
当然,电影里表现最多的是约翰与妻子劳拉的夫妻情:
场景3:约翰获知上诉无望,来到监狱将噩耗告诉妻子,两人隔着玻璃什么也没说,但劳拉看到约翰那凄楚的眼神已经领悟了一切,顿时颓坐在椅子上痛哭失声。这是如此令人痛心的默契,它让“心有灵犀”这个无比风花雪月的浪漫词语平添了一股浓郁的悲戚意味。
场景4:约翰与劳拉在历经高速公路惊险一幕后的稍停。这一幕无须赘言,两人再次以高度的默契和对对方深挚的爱互相达成了理解与妥协。在此之前,他们都很任性,以个人意志做着出于为对方考虑的种种牺牲。
这是一部细腻的电影,有关它的越狱环节,我只能说介于一般和比较有趣之间,如果不是那些每每击中我心坎的场景,我可能会过早地让自己的精神游离于这部电影之外。故事的最后,导演安排了警察重返当年犯罪现场,并在臆想中模拟当时案情的段落,通过一枚纽扣,我们知道,劳拉的确是被冤枉的。大部分人觉得这是一个多余的安排,削弱了电影中展示的情感的力度。
我不这么看。
首先我觉得开放式的结局并不是最好的结局,相反它有一个缺陷,会让观众过于纠结于结局究竟为何的悬疑式解谜,从而部分忽略了影片中可能真正重要的其他表达。
其次我想,这个结局与其说是拍给观众看的,毋宁说是拍给剧中人看的(尽管他们看不到)。对于一次反主流、反社会道德的越狱来说,“隐”是令人理解的、动容的,然而这些人终将是要融入到一个正常的社会中继续正常地生活下去的。
至少在我,不愿意看到一个“妻子可能杀过人”的疑问始终横亘于两人中间,尽管他们彼此的信任已经让我看到了“直在其中”,但我宁愿有这样一个完美的、清白的结局让所有可能成为怀疑的种子消弭。因为,正如《盗梦空间》里所表达的,任何微小的种子都可能最终产生崩溃的效果。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就是电影里展现的结局——劳拉的确是无辜的;而同时,导演并没有妥协自己电影情感逻辑上的设定:警察没有发现那枚纽扣,但这些对于我们的主角来说已经无关紧要。
信任这个词到底有多重?为了你,为了你,我愿意万劫不复。
2010.12.5 megamall. 数年来影院最佳。看得双唇发抖手冰脚 冰。
看了一半被剧透,但是相信和一般越狱肯定不同
一个漫长而纠结的过程,不是为了自由,不是为了清白,也不是为了虚幻的理想,只是简单的:因为离开你,我失去所有希望,所以我要你回来。
啊!资本主义国家的警察要不要太聪明啊!
今年第一部真正让我紧张起来的片子.
和未来女朋友在电影院看的
好电影不需要哪一方面好到极致,只要每方面都足够好就行了。
【长虹影城】引进版比美版短一刻钟比澳版短半小时,但其实还可以再剪掉十分钟才算紧凑。
1.一切行为源于爱情,坚定不移的信任是爱情最重要的基石,不是盲目,而是因为了解;2.前面是缓慢的心思慎密的布局,后面的紧凑的临危不乱的行动,节奏一缓一急,鲜明对比,非常过瘾的观影享受。
亮点和吐槽点一样多的佳片。和哈7同周首映,我选错了片子,这片子选错了男主角!克罗跟《致命游客》里的德普对调一下就完美了!苦大仇深的数学老师才长克罗这样,这里头是文学老师啊文学老师!班克斯笑起来像范玮琪有没有!!!
比预期好很多,剧本扎实,133分钟给足了时间铺垫,成功让观众对男主角产生移情共鸣的心理反应,从而才使最后一部分的高潮如此扣人心弦。另外,我真的很爱看Russell Crowe演戏啊!
"I know who you are." 瞬间击溃。这个片子还告诉我们不没事捣乱的老婆和完美大脑youtube达人老公是多么的重要... 还有 高速行驶要记得检查车锁... 还有 记得垃圾要烧掉...
在飞机上看第二遍,未删减版。第一次是和兔子在电影院。有13。
不完全是电影, 更是坐在身旁一同观赏电影的那个人. 是的, 我爱你.
一个平凡但几近完美的丈夫,一次不平凡的越狱。前半段略有拖沓,后半部分很精彩,扣人心弦,但如果电影时长压缩到100分钟左右会显得更好。爱就是信任,信任就是爱。★★★☆
哈吉斯是控制节奏的高手。
后半部分逃亡戏份跟《逃离德黑兰》异曲同工,节奏感不错。
唯一的亮点是没有找到的戒指
原来这是改编[pour elle]怪不得看时觉得这么像[à bout portant],但是长了足足50分钟,还苦情了许多。好莱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