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善良的童心
从一个小女孩眼里,看这个疯狂的成人世界,其实成人世界和她的世界一样,对自己不知道不了解的东西感到莫名的恐惧与好奇,却又不敢去了解。
那个给她和哥哥,小朋友带来恐惧的“布”,便是人与人之间隔膜的象征。先给他取了个吓唬自己的外号,又赋与他许多恐怖的行为,然后把一些伤害了自己的事派所他身上。实际上,“布”只个一个与世无争与人无害的智障儿,他那么想与小朋友勾通,送上自己心爱的玩物。
知更鸟,是一种能唱八个音阶的可爱小鸟,它不偷吃农民的粮食,也不破坏别人的鸟巢,它只是唱歌给人听,这样的一种鸟,杀死它是一种犯罪。就像善良的布,善良的汤姆,善良的童心,高贵的正义。
2 ) 经典是这样炼成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在我最早期的观影经历之中,黑白片并非喜欢的类型。现在回过头去看,你可以说我愚钝,无知,偏颇,但的确直到现在,我对黑白影象仍然无法怀有如同对彩色般那种兴致勃勃的好感。尤其是MADE IN USA。这是我真实的想法,不愿意在这里掩饰(不包括美国之外的许多黑白片)。
对于[杀死一只知更鸟],属于大名如雷贯耳,故事的来龙去脉也很早知晓了大概的类型。但是,我的偏执又犯了——第一,不喜欢美国黑白片;第二,不喜欢Gregory Peck;第三,天真地想,这么个俗气的故事,能有什么可看性?
你看,这就叫无知不是?
第一个镜头就唬到我了——对着一堆儿童收藏品缓慢地摇着镜头。心里在想,咦,莫非不是这个故事?而这之后跟上的,几乎就是家庭琐事。村里的农夫送特产来,女儿很高兴;儿子要老爸陪自己踢球而老爸不干,于是儿子赖在树上不肯下来;来了一个新邻居,三个小家伙在一起攀谈。似乎无关紧要,但孩子们却都是直呼父亲名字—— Atticus。实际上这是侧面对人物性格的典型烘托,也为他愿意为黑人作辩护起了个颇有些意义的基础。一个愿意让孩子不叫自己父亲却是直接喊名字的人,应该就是向往与追求民主和平等的。
看到不少评论对于这个电影接下去近一个小时的铺垫很有微词,但我看来,却是带着不少盎然兴致的。原因倒也简单,其一,这个片子很显然是以孩童的角度来描述并跟进拍摄的,即小姑娘Scout。因此片里处处可见孩子们天真烂漫的玩闹,时而胡搅蛮缠,时而充满探险风味。孩子在整部电影里代表着懵懂的纯洁,但又是分明具备着无知无畏的勇气的。他们从来不会拿异样的眼神去看黑人,他们不会惧怕去寻找传说中的“Boo”,他们其实远比那些道貌岸然的成人可爱和无暇。
许多人都津津乐道于片里十分钟左右的那场法庭辩护,当然,这的确是整部电影沉静风格里相当出彩的一部分,但从我个人角度来说,倒更喜欢前方Atticus坐在Robinson家门口,直面迎接到来的一众村民那段。这种不动一刀一枪却处处显山露水的张力在整个松散的架构里尤其张扬出一股潜劲的味道来。没有任何多余的背景音乐,但就是那种浓重的夜色加诡异的寂静,反衬得言语间都存在着剑拔弩张的危险。正是这一时分,黑白显然比彩色更简单、明快、直接。
饶有兴味的是,最后化解了一场可能的血光之灾的,却是小姑娘Scout。一开始,三个孩子的出现使现场只更增添紧张的氛围,但当夜空下只听到那一个稚嫩清新同时又无比天真的声音响彻云霄时,不知道是那种纯真感染了众人,还是她的问话让人稍微有了些歉疚,总之干戈化为玉帛,有惊无险。这一场景,细细回味起来确实可算得余音缭绕,而人群散开后,导演却是用了一个远景,拍出peck的坐下,回答屋里人说“没事了”,干净利落,略带着矜持的无奈。
法庭辩护那场戏,当然也是好的,但却是带着鲜明的美国标志。我的意思是,类似的场景在不少美国片中都有,所以反倒不会像上一场那样让人看来深有好感。不过peck在此处的表演却有着他鲜明的个人色彩:并不激情四溢,但沉稳、老练。尤其是听到显而易见的诬陷时他的脸上并没有我以为会出现的愤怒,却是一种无可奈何及遗憾——这样的表演是成熟并克制的,因为以Atticus的性格来看,他是个隐忍多过爆发的人,加上受过的教育和身处的年代与环境,自然不会有无意义的情感宣泄。
电影的后期处理同样让人赞叹。Robinson死了,主犯却朝Atticus脸上吐了唾沫。“知更鸟”象征着无辜和纯美,它的被扼杀显然代表着对大环境的控诉,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正在,甚至还会为所谓的秩序付出过多的牺牲。但是,片中时时存在的隐喻又分明带着未被磨灭的希望——一直在众人口中讳莫如深的“boo”出现并且拯救了兄妹俩,生活还在继续,而孩子们的收藏更像一种对真善美的向往。peck那种标志性的绅士风度依然还在、也仍然能在这个镇上穿梭。
3 ) 杀死一只知更鸟
整部电影的色调非常暗,加以安静的黑夜中的各种声音,常常让我不敢呼吸,心跳加速。在这样一种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我看到了一个故事:
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上,有一个害羞的人叫“布”,孩子们害怕他,认为他是个恐怖的怪人。在镇上还有一个律师,是两个孩子的单亲爸爸,他为被公认是强奸白人妇女的恶魔——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因此不被人们理解。案件以被告败诉、绝望汤姆的意外身亡告终,但原告的爸爸“伊威尔”先生还不满足,把仇恨转嫁到律师的孩子身上,“布”救了孩子,最后伊威尔先生摔倒在自己准备的刀子上死去。
故事的发展很安静,很缓慢,观影的你也会安静下来。你猜不到后来会发生什么,就那么静静地等待着。
片名很有意思,叫《杀死一只知更鸟》,我一边看一边想,这样的剧情和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律师Atticus向孩子们解释“知更鸟”时,给了我一点眉目:知更鸟对人们无害,它不糟蹋庄稼也不干别的坏事,它只给人们送来最美妙的歌声,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一桩罪过。
说得挺有道理,但好像还是和电影故事的发展没什么关系。
后来,我看到,黑人汤姆·罗宾逊遭到原告以及小镇上很多人的仇视,所以,开庭前的一天,汤姆被送到一座偏僻的小房子里保护起来,律师Atticus彻夜坐在房子外,以防有人夜袭汤姆。但还是有人来了,是原告和仇视汤姆的那拨人。律师劝他们回去,但是和他们说理说不通,这时,躲在丛林里偷窥事态发展的孩子们跑了过去,律师的女儿Scout不解地问前来挑事的一个人(律师以前帮他解决过纠纷):“先生,怎么了吗?我的爸爸以前帮过你,你现在还好吗?限定继承权真的不好,我没有恶意,限定继承权真的不好。你的儿子波特是个好孩子,请你回家时帮我向他问声好。”这样一番单纯天真的关切问候仿佛是天籁,让前来挑事的大人们低下了头,波特的爸爸回答Scout:“没什么事,我会回家转达你对波特的问好的。”接着,这一拨人就随波特的爸爸回去了。那夜是个平安夜。
很多时候我们企图以理服人,但真正能服人的往往是情,而不是理。孩子们的天真、单纯、无邪,透露出他们对大人们的关切,这份情比律师说的理让他们更羞愧,所以打动了他们,让他们最后放弃了对汤姆的袭击。并且,在孩子面前犯罪,总是很难的吧?毕竟,孩子的眼睛看着呢,那双瞪大了的眼睛是那么纯洁,会有人忍心玷污吗?
这部电影和我看过的其他法学电影的不同就在于,它增加了孩子的视角。其他电影大多在展现大人们的想法与行动,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从孩子的视角看大人的世界,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悟。
看庭审那部分的时候,我以为真相是:原告伊威尔先生强奸并暴打了自己的女儿,却嫁祸于汤姆。没想到最后的真相是:伊威尔先生的女儿(白人)耻于自己勾引过汤姆——一个黑人,她每次看到汤姆就会想起自己曾经勾引过这个黑人,就会觉得自己作为白人的灵魂受到了玷污,所以找了个借口想把汤姆送上绞刑台,而她的爸爸——伊威尔先生目睹了她勾引汤姆的过程,也觉得自己作为白人受到了玷污,也想把汤姆送上绞刑台。
多么荒谬的真相!多么可笑的起诉理由!就因为对黑人的歧视,就因为身为白人的优越感,就想编个理由把一个无辜的人处死,这是怎样荒谬的思想,普遍地形成这样的价值观的社会更是可怕。看来在那个时候,美国的种族地位差距不是一般的大。通过法庭式辩论,事实真相已经很明显地摆在陪审团面前,但陪审团还是认为汤姆有罪。汤姆绝望了,尽管律师告诉他以后还可以上诉,别气馁。但是结果出来的那个晚上,汤姆还是逃了,他逃离了看守房,本只想让他停下的警察打偏了枪,他死了。就算可以上诉,也已经没了意义。
电影里没有情景回放,所以我所接受到的信息和陪审团是一样的,从这些信息来看,汤姆明显是无辜的,陪审团为何还是认为他有罪呢?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像伊威尔先生一样,也认为原告作为白人却主动勾引了黑人是奇耻大辱,他们同情原告,他们在这种价值观的驱使下同情捏造事实的原告!多么可悲啊。观念上的不平等带来的是生活上的诸多不平等,真是害惨了黑人们。
电影中的这位律师Atticus很聪明,他反复地询问一些看起来和案子本身无关的细节:原告指控黑人暴打她,那么她的伤口在哪儿?左边还是右边?是面对面打的还是从后面打的?
就是在这样的反复确认中,一个事实或者被原告捏造的事实成立:原告被打的是右半边脸,而且是被面对面打的。黑人无罪的证据这就出现了:我们试想一下,甲若是面对面地打乙,若甲打的是乙的右脸颊,则势必要用左手。可是,黑人汤姆的左手废了,根本无用,更别提打人了。
这位律师的盘问可真是妙。委托人有罪还是无罪,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律师的质证、盘问技巧。
Atticus在电影中说:“非常幸运,我们的法院是一个公正的地方。在这里,人人生而平等。”在其他地方都遭受着种族歧视的人们,如果在法庭上,在这个讲求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还受到歧视的话,还有什么是可信的吗?法律岂不是儿戏?那句话听了真是让人深受感动。
当我看到伊威尔先生摔倒在自己准备的刀子上死去时,我突然明白了知更鸟的意味——黑人汤姆没有妨碍大家的生活,他只是静静地做自己的事,必要的时候还帮助大家。冤枉、杀害这样的人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是一桩罪过,要遭到报应的——所以,间接害死汤姆的伊威尔先生死了。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再联想到以前看过的那些电影,感觉到自己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些律师会为我们眼里的恶人辩护。记得第一节法理课后,我问宏博男神:“老师,律师应该为坏人辩护吗?如果有一个律师为坏人辩护,我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律师当成没有良心的人?”老师当时想了一想,这么回答我:“既然律师选择为这个人辩护,他就应该相信自己的当事人是清白的。所以,不管其他人觉得被辩护的人有多坏,律师都该相信自己的当事人是无罪的。而且,一个人有罪与无罪,应该由证据来判断,而不是审判前、质证前大家的舆论猜想。你们觉得被辩护的人是坏人,他就真的是坏人吗?”他还说:“等哪天你们都明白这个问题了,我们这些老师对你们的教育的第一步,就算走成了。”
我想想宏博男神说的话,再想想为汤姆辩护的律师,感觉自己算是明白了这个问题。小镇上的很多人都认为汤姆是坏人,当他们知道Atticus律师为汤姆辩护时,他们对Atticus产生了抵触情绪,甚至为此报复律师的孩子,但其实这样的“认为谁谁谁是坏人”的想法是没有依据的舆论导向,就像我们认为某些人是坏人一样,真相也许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好比汤姆其实并不是坏人。那么真相该怎么挖掘呢?就靠为“坏人们”辩护的律师。
所以,至此,在我心里,坏人也不一定是坏人,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不一定是良心被狗吃了的大恶人了。这也算是为我学法的第一年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了吧。
最后,依照我写感想的惯例,还是要送大家一句话:
You never really knew a man until you stood in his shoes and walked around in them
“你永远不能轻易评估一个人,直到你真正了解他。 ”——想想电影中的“布”
这句话我听说过很多次,也很喜欢,但今天才知道出处是这部电影,或者说,这本书。
好句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也喜欢。
4 ) 《杀死一只知更鸟》:派克奥斯卡封帝的传世佳作
根据Harper Lee同名美国文学经典改编的名作,一个引人入胜的反映种族主义问题的影片。
值得一提的是全片采用了黑白色,极为逼真的营造了美国30年代南部小镇的氛围。演员们上至老人下至小孩都很出色,Gregory Peck 还因此片中正义律师的形象在数次奥斯卡提名之后名至实归地将小金人捧回了家。
在上世纪末它被评为二十世纪百部美国电影的第三十四位。
评分:10 out of 10
5 ) 关于正义、恐惧、偏见、野蛮和智力的事实。
到头来,那两只知更鸟什么也没做错。
但那些没有学识固步自封的人,被恐惧和偏见固化,明知故犯,为掩盖自己的羞愧与无耻,偏执、野蛮地杀害了前一只他们的“野蛮”假想敌,以便乔装胜利,似乎可以安慰自己似的。
这只知更鸟因此而死了,然而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这在主人公这位优雅的父亲真诚的口吻中早已吐露,在人们的历史和传统中一直承载。可鲜有人坚守甚至只是假装坚守。
事实上,他们只是越来越害怕,越来越深陷其中。傲慢和偏见也可以在同一副身躯上显现,先毁灭世上的他人,再毁灭自己。
他们用愤怒来掩盖恐惧,而这他们害怕的却是恐惧本身,那底下,深藏的是对自己的讨厌与感到的羞耻。
后一只知更鸟在理性的智者的保护下,活了下来。我们要感谢上帝带来的运气,可以遇到正义和聪明的人。
是的,我说的是上帝和运气,这不是光依靠理性和智慧可以奢求的。
大多数的人都是懒惰的,我的意思是,他们在环境的趋向下会故意做出明知与真正义反的选择,投给真相相反的一方一票,也许认为这叫“责任分散效应”没有错,但我更愿意称其为懒惰,这是他们最终成为自己反对的人的重要原因。
智力上的懒惰,诱发越来越多的卑鄙。
这一只知更鸟还带来关于“尊重”与“教养”的案例。
这一前一后,恰是一反一正两个鲜明的例子,都印证了那句“”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的合理性。
谁说一件事处理的结果及其对自己的影响不在那么一种程度上关乎自己的智力呢?
你不得不承认大多事情的必然性和悲剧性都与智力相关。
正义是属于主人公的,也必将属于他的两个孩子。
原因首先是由于它自身的力量和气质而非学识和教养——那是后来的事了。
正义的气质和力量永远可以使处在阴影中的人颤抖,但他们怕的是自己。
不过,也许,这位优雅的父亲还应教给孩子们关于黑暗的故事,就像在得知罗宾逊死前那位姐姐或者阿姨本可以说并且差点说了的。
我感到热泪盈眶,感到曾经年轻,感到还可以志气不凡。
我也就是感到了成长。
这些都远不仅只是故事。
6 ) 梅岗往事
<<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一个女孩子年老后的口吻来回忆童年往事,不用去关任何关于电影的话题,主演也好,剧本来源也罢,我只想说我喜欢它,即使它是那么的绵长,长的像我的童年.
梅岗小镇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简单而僻静,那里的人们生活质朴.有好人同样充斥的罪恶,而我们的主角们是一帮天真的孩子.哥哥杰布和妹妹小史,妹妹史科特更像是一个假小子,有一天暑假到姑妈家小住的弟尔加入了他们,于是本来就好奇好动的孩子们开始了他们的冒险.镜头以孩子的视角让我们跟随着孩子们的惊险回到自己的童年,是那么的温馨.他们一起跑去房子附近的一所怪房子,比看谁的胆子更大,他们一起想去看看那个被大人们说成是疯子的布雷,只听说他只有晚上出来,孩子白天怎么会见到,究竟怎样谁也不知道.我们的心也一再随着被惊吓之后狂奔的孩子们跳动加速,慌忙之中的杰布连裤子都弄丢了,却为了不让爸爸打自己冒险去取回,和自己的童年是那么的相象.
这一切还是不够的,在弟尔的建议下他们来到了爸爸工作的法庭,并看到了爸爸为黑人汤姆辩护.在一个种族歧视的年代,爸爸的举动带来了黑人的尊重,自然还有白人的唾弃.法庭上,原告的父女俩的辩护漏洞百出,父亲的反驳是那么的有力,可是种族歧视还是让评审团任宣布了汤姆的罪行!究竟受害的姑娘是被谁强奸的,我们也是不清楚,但你可以说是她那禽兽一样的父亲做的,但白人女人喜欢上一个善良,有同情心的黑人小伙是多么大的羞耻!天呢,鬼知道.
父亲的权威,父亲的高大,父亲的正义都在小孩子眼里根深蒂固,当然还有父亲尊严被坏人侵犯时,小孩子的无奈和害怕,可父亲让孩子学会了什么是宽容和忍让,就像父亲教育女儿不要在学校里和别人打架一样.以孩子们的视角,对于探险的那晚的黑影是谁?杰布拿回裤子的时候,谁叠好的?开枪在菜园打死的小偷是谁?究竟是谁强奸了姑娘?坏人是怎么被杀死的?我们不清楚,也许凭直觉,你说你知道了,但究竟真相是什么,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对于片名<<杀死一只知更鸟>>我很喜欢,知更鸟是一种只会为人们唱出心中最美歌曲的鸟儿,它不会对人类有任何的危害,不会吃人们的粮食,不会给人们带来危害,它是美好事物的象征,就像影片中那个善良的黑人汤姆一样,因为他的善良和种族歧视让这个看不到丝毫希望的年轻人选择了逃跑,选择了自杀.一件美好的东西就这样毁灭了,就像杀死了一只可爱的知更鸟.
最后坏人袭击万圣节回家的孩子,是单纯的和小孩子一样的布雷救了杰布和小史,那个只在晚上才出来活动被所有人视为疯子,一心想杀死自己父母的布雷救了两个孩子,把坏人送进了地狱.一抱还一抱!最后哥哥昏迷中,妹妹送布雷回到那个曾经只有冒险才会去的怪房子,她不再想着往里偷窥.因为里面住着的是善良!
父亲就在最后依旧正直的像一根箭,但是身边还有一个同样善良的警长.回到开始的树洞和片头,那两个肥皂娃娃,那个钟表,那把刀子都是善良的布雷特意给孩子们的,当然还有两个孩子的生命!而像布雷一样善良,美好的人同样被社会毁了,而他不过只是弱智而已,或者是反映迟钝而已!又一只知更鸟被残杀了一半,我也只能那么说.
往事依旧,像你的,也像我的,在属于我们童年的梅岗小镇!此刻我好象回家......
美国版《城南旧事》√ 太喜欢这种温暖又残酷的童年故事,真比脑残鸡汤好多了√
镜头语言可称典范,镜头的转换多次运用叠加的效果;孩子部分的故事充满张力和悬疑色彩,吊足观众胃口;庭审部分与其他庭审片一样,不可避免的说教,煽情,好在时间并不长。
1.偏见是一股不可抵抗的力量,令人无所适从;2.儿时的恐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虚幻,长大以后面对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恐惧;3.镜头语言极佳,光影下令人惴惴不安,那是儿时的经历;4.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亦不要去伤害一个善良的人;5.“你永远不能轻易评论一个人,直到真正了解他。”
历史意义大于电影形式。童年回忆的细枝末节异常精彩。
C / 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保留这个仅仅作为累赘文本存在的回忆叙述,给观众造成了很大的误导,最直接的弊端便是掩盖了本就存在的孩童/成人双重视角。好在依然通过叙事节奏的把控将这种视角张力勾勒了出来,童年夏日的散淡怪奇体验与成人世界空间分配严明的法庭戏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时间质态。但缺陷仍在于,成人世界的部分被描述得过于规整,以至于无法将两个世界先拉开足够的距离再产生碰撞。结尾确实是扰动语气的妙笔:失措的孩童从厚重的茧中蜕变出来,与另一种寄生的、被召唤出的“幽灵”发生超时空的相遇。
高潮的法庭戏固然不错,而更出色的是法庭外三个父亲所诠释出的父权压制。律师当然是那个最正派的角色,孩子以姓名直呼他的时候,很大程度上便是一种父权制度的暂时取消,这也为他后期帮助处于父权压制下的黑人做了很好的铺垫。第二个父亲,是布的父亲,虽然片中并没有出现他的身影,但正是这样的隐身才暗示出那个无处不在的父权。布因为反抗父权的失败,被永久的抹杀,他是父权受害者的一个侧面。第三个父亲便是原告女孩的父亲,以最丑恶的嘴脸展示出了父权最赤裸的样子。而原告女孩则是父权受害者的另一个侧面,因向父权妥协而失去表达自由的受害者。另一个有意思的对比来自警察口中疯了的罗宾逊与那只被律师杀死的疯狗,这个小细节颇为精髓。即使是伟光正的律师依然是以白人中心主义父权制度的同谋,黑人的死去,没有人脱得了干系。
两条线索交错的太牵强,不论神秘效果还是悬念营造都很失败,最致命的是整部电影的负面力量太弱,导致沦为了彻底的说教。如果纯粹从儿童视点出发,以纯真的力量来看待平权这件事情,效果与意义的揭示必然要好很多。
太出人意料的法庭电影了,居然是从儿童视角拍摄的。前1个小时几乎以为是“伴我同行”,事实证明这个长铺垫还是很必要的。老电影的起承转合感明显,格利高里·派克太让人想嫁了。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全部做的只是唱歌...
拍的不错,建议大家可以先看小说,如果你对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南部黑人奴隶和白人之间的阶级的矛盾感兴趣,可以选择看这部电影。我自己主要是先看的小说,所以看不觉得乏味,无论电影和小说,都是通过双主角路线,对人物进行塑造和刻画,明线是女主斯考特孩童的视角,女主孩童视角下对前半段做出人物框架的铺垫和整个电影帷幕的拉开,暗线则是男主阿蒂克斯,一个父亲的视角下的黑人奴隶不公正待遇以及司法机关陪审团制度缺陷,嗯,我个人认为最精彩的莫过于一个小时后的法庭辩论,有点和[辩护人]不相上下,当然结局,还是令人唏嘘的,这样也符合现实,一个有悲有喜的结局才是让观众觉得五味杂陈,回味无穷。最后说一下老电影拍得还是节奏比较缓慢的,而且孩童下黑白风格有点像鬼片风格,我读小说一直把马修叔和小李子代入男主,派克叔演也不错。
初看以为是反种族歧视和恐怖悬疑的拼盘,只有当明白了1932年对美国意味着什么,明白了从国家经济崩溃到国民精神崩溃的大环境,才能领会原著小说和电影力图表达的,在艰难时世中坚持正义、善良、勇敢与爱的可贵。
派克太帅了!
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杀死一只为你歌唱的知更鸟,也没有任何一个道理,只因为你的无知和偏见就去伤害一个温良的人,这个人在昨天可能是黑人,今天是性少数群体,明天又会是谁,只要针对少数人的偏见一直在,就会有知更鸟因此而死。
小孩子的戏很出彩。但是贯穿全剧的神秘主义和象征的东西分散了主题。
这部戏没进豆瓣250真心太遗憾,看到那么多二星三星更是惊呆,我越来越不理解豆瓣了,哎,这是我见过最真实却最有力量的人物塑造,那些英雄那些黑帮老大,多少带有迷幻色彩,而派克先生,却用一种最文明的方式,藐视了歧视和暴力!
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哇,没想到是这么好看。完全被格雷格派克迷倒加至五星(什么叫高“富”帅,看这里。比罗马假日还要有味道)。法庭戏出众不亚于史密斯去华盛顿或控方证人,精彩感人又不夸张,且辩论技巧一直在现在的律政剧中沿用。这是一个充满歧视和误解的社会,消解的过程值得我们用如此的影像来记录。
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一种无名的、丧失理智的、毫无道理的畏惧心理;比恐惧更令人恐惧的是偏见;我们在银幕上目睹民主和正义的缓慢增长,可是我们在现实中无迹可寻。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握着偏见的子弹,不要轻易瞄准他人,不论他是黑人,同性恋,还是其它宗教的信徒。这些偏见都不是爱而是恶,它们只会让我们杀死越来越多无辜的知更鸟。
【中国电影资料馆展映】并非惊悚悬疑片,而是关乎儿童,关乎父亲,关乎黑人,关乎法律与正义的一部佳作。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回忆童年时所窥视的成人世界的丑恶一面。独特的儿童视角让整部电影都变得紧张刺激好看起来。法庭戏虽略显说教,依旧打动人心。联想天朝律师现状不由叹息。伟大的影史经典!
1.抛开作品的时代意义不谈,镜头语言太漂亮了,两条线平行铺开,叙事转场流利娴熟,片头尤其令人惊艳。近来看到最为叹服的开篇,一是本片,一是希区柯克的《忏情记》。2.庭辩戏力度没出来。3.你永远不能轻易评估一个人,直到你真正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