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谈郭燕
之前看过一句话。原句我忘了,大概是说,好的剧本,人物的下一步行动必须是非这么做不可、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在《北京人在纽约》里看到了这句话,特别是在郭燕身上。
推动人物做非这样不可决定的,是性格与环境。
郭燕的一个突出的性格是清高。从她的穿衣风格就能体现这一点。剧中三位女性角色,阿春经常穿碎花或者鲜艳色的衣服,这不必多说。秀梅虽然沉稳,但也有花花的衣服。只有郭燕,从头到脚都是文艺女青年的打扮:纯白、深褐、浅咖、暗红、淡粉色系的衣服,万年穿的浅色牛仔裤,唯一比较艳的就是第一集那件水红色的外套了。
郭燕与王启明分开,也是清高性格使然。我看剧时,总有人在弹幕刷郭燕嫌贫爱富。这点我特别不认同。郭燕如果嫌贫爱富,刚开始就不会说自己先赚钱养家,让王启明安心追求音乐梦;后来王启明发达David破产,她也不会一股脑把所有资产还给David,跑去做清洁工。我不是说郭燕不爱钱,她当然想逛大商场,住大房子,给女儿优渥的物质条件,但她心里除了钱还有别的东西。
并且,我认为郭燕和王启明的离婚是有预兆的,即便David没有出现,他们俩的价值观也已出现冲突。开头第3、4集我们就能看到王启明价值观的转变:他意识到来美国追寻音乐梦已行不通。剪去长发,大街上捡家具,王启明要讨生活,更要成功。反观郭燕,劝王启明养手伤、学英文、找体面工作、继续申乐团…王启明在慢慢适应融入到美国“有钱就是爷”的生活,而郭燕没有。她还是清高的,想要做个文艺女青年,想要个艺术家丈夫。David对郭燕的追求,只能说打击了王启明的自尊心,加深了他对钱的执念,加速了他们分离。或许赚了郭燕一波好感度,但绝没有到引得郭燕抛夫弃子那么严重。
弹幕里还经常有人刷“郭燕作”。我只能说,“作”是一种行为模式。行为背后透露的是郭燕清高、生存情感两不分的性格特点。你很难单纯的评判这种性格是好是坏。只能说这样的性格,在美国资本的大环境下,在与王启明David等人交涉的中,引发出了“作”的结果。但不可否认,后来宁可当清洁工也不联系王启明David,也是这种性格带来的闪光的一面。
说了这么多,反正,郭燕在我心中人设是立住了。
2 ) 远看是闹剧 近看是悲剧
小时候看这部剧时,父母给我很多指导:王启明是纯爷们、不容易、是好人。阿春胡搞是个人精(聪明)+破鞋。郭燕爱上鬼佬就注定会被抛弃。鬼佬没好人。宁宁是不懂事的作死孩子。大李和秀梅是好人。郭燕的姨妈太没人情味。时隔30年,我再看此剧,大家只对阿春的评判有了天壤之别的变化。而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几乎对每个人都有了颠倒黑白的感觉:王启明是不容易 可那不代表他就可以肆意对妻儿撒疯儿闹脾气 那是精神暴力。阿春未必是聪明,她只是个明白的可怜人。最喜欢的就是郭燕 长大了才明白 她那么美 那么单纯 难怪David被她抛弃后 依然说她是他的love of my life. David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Mr.Right。宁宁那么年轻就活明白了 我真羡慕她。大李和秀梅是善良 却没有吸引有趣灵魂的魅力。郭燕的姨妈已经是个很不错的亲戚了。
我爸有些地方像王启明 比如有几分小聪明和帅气 拼了命的挣钱 穷富都觉得老婆孩子欠他的,我猜测 爸爸意识里是觉得爷爷奶奶欠他的 可他永远也无法直视这样的想法 他觉得那叫大逆不道。
B 站里那么多骂郭燕的,我却各种想抱抱这个真实的角色。她让我想到: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普通人 不断地受到诱惑的冲击 像一个反向的酷刑 不断升级 她究竟能扛多久 才能问心无愧的奔向幸福。 人们给她扣上道德的高帽 她其实并不在意 然而她却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的“贪婪”,如今同样 30+的我 想隔着屏幕对她喊 那不是贪婪 你也不孤单 你只是个普通人 碰巧遇到两个爱你的男人 选谁不要紧 别回头。
N 多年不追剧了,那天夜里脑子里忽然响起了 千万里 我追寻着你。。。time and time again I ask myself...好像冥冥之中 一个genie提醒我:正视我,认识你自己。
最后值得一提的还有B站的弹幕 体现了大家三观的不断改变 和剧一样值得看,不过人家不让我发弹幕,我老人家只能在这发发牢骚了。回头看这剧 怎么每个角色都这么可怜,远看是喜剧/闹剧,近看是悲剧。
3 ) 第一代移民与自我身份决裂的悲剧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揭示了第一代移民与自我身份决裂的悲剧。
王启明,一个原本可爱的、有梦想的、有尊严的北京音乐家在生存需求的面前迅速跪了下来,纵然幸运地换来了金钱,但就像阿春所言,“变得平庸了,没有了锐气”。当阿春在聆听王启明交响乐演奏而热泪盈眶时,仿佛时隔多年又见到了那个在餐馆洗着碗却顶天立地、傲慢的他,而王启明却在一阵沉默后,只剩下感慨这场“陪玩”花费了将近5万美元,钱成为了意义的衡量标尺,他甚至掰断了女儿宁宁多张价值10美元的黑胶唱片,叫喊着“有钱再买”,全然不顾背后音乐的神圣性和精神性,此时他眼中的唱片已然蜕变成了金钱的等价载体。他说这些年支撑自己走下来的是那把大提琴,却在拥有百万资产后依然以挣钱为目的,毅然选择进军房地产生意而非重回音乐。与此同时,关系在与自我身份决裂的过程中,也必然全面崩塌,王启明与郭燕的十几年的婚姻成为了一个沉重的人格包袱。
影片中多次出现一名黑人在路边敲打空桶的画面,灵魂的自由纵然是无价的,但生活的痛感却是实在的。舍弃灵魂的病症发作具有延迟效应,而舍弃肉体的舒适却是即刻发作的。这是为何决裂的原因,“苟且”的矮化与金钱的放大其实是一体两面。
必须说明的是,王启明对自身音乐家身份的认知是狭隘的,不禁让人怀疑它也不过是一种谋生手段,能为自己带来名利双收,而非价值观念的认同与遵循。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理解为何他可以不择手段、不分是非、不留温存地对待情感与生意。
4 ) 局外人与经历者。
尽管这部片子有相当多的穿帮镜头,但这部投资150万美元的电视剧不仅是当时的大制作,并且,也是部杰作。尤其是最后一集里的一个镜头:林立的坟墓背后映衬着大片的高楼。你会发现,其实人活着还是死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选择活在哪里,死在哪里。
移民问题在社会学里是个研究得挺多的事儿,移民一代/移民二代,他们的身份认同感都很成问题。这部片子表面上说的就是这么个事儿,当然远远不止这些,爱情,自由,梦想,基本上人性的善与恶它都叙述到了,并且用一种你无法抗拒的笔调,透视出残酷与温情在一个人身上的共存。
他们为什么要放弃在国内拥有的一切,来到陌生的国家?
他们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于一片虚无缥缈的土地?
这个问题从郭燕的姨妈那儿能找到答案:资本主义的物质生活,貌似自由公正的环境,让她迷恋于此并心甘情愿放逐自己,即使她丈夫回大陆养情人,她依然不愿意回去,四个字就能说服自己,那就是“不习惯了”。习惯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当一个从“熟人社会”里走出,来到“法理社会”里的人,想再次回到故乡的土地,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法理社会脱胎于熟人社会,公平的游戏规则与混乱无序相比,当然是前者更为优越。
这是经历者与局外人的关系。这不是一次游戏,这是一个国家,经历了一个国家的人,他其实无法对局外人说清楚他到底经历了一些什么,因为局外人对一个遥远国家的想象,永远只是想象而已。为什么王起明和郭燕到了美国十几年的感情一下子土崩瓦解?他们向往新的土地,觉得那里能让自己的欲望发芽,于是他们把自己从故乡的土里连根拔起。最后发现,旧感情留在了故土里,带不走。
新文化让人从休克到习惯,移民者渐渐成为拥有双重身份认同的人。这其实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双重身份认同,可以让人在两种语境中自由地选择并切换频道。当他认为人情更重要时,他可以告诉自己,我是中国人;当他认为利益更重要时,他可以告诉自己,我在美国,我要遵守美国的规则。这让一个人变得油滑,虚伪,失去原则与立场。也让一个人在享受这份自私的同时,另一半心脏忍受着背叛的煎熬。
这个片子的副导演里有唉卫卫。片子里还有好几句台词,都提到了唉卫卫。而最近,我恰好看到了一部拍唉卫卫的纪录片,里面卫卫说了这样一句话:“猫会开门。它知道怎么把门打开,但是它从来不关门。”
人是一样的,我们总是因为好奇,而去打开欲望的门。一旦开开,就很难再关上了。
5 ) 1993纽约,2016上海
这部片子出来的时候,我4岁,远远没有到出国的年龄。然而,23年后,人在上海,感觉几乎是可以套用人在上海的翻版。
公车_地铁来回地换在通勤的路上。挤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
不论原本你在家乡混得如何,在这里通通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底层工作人员。拿着刚好可以支付房租和饮食的收入。
王启明那句:问我是资本家吗?这么说,当你们能进到这家公司成为雇员时,你们是不是很开心,相对于那些落选的人讲?这么一来,你们从没有被剥削的价值晋升到有权利被剥削,你们应该感到庆幸。
还有,不要对我抱有幻想,我就是个坏人。如果你们一开始就认清我就是个坏人,也可以安全放心,不存有主管幻想,我就是个坏人。
人要本分,这也是种美德。……”
也许,套用在我现在的领导身上,正好适合,“不管他对你笑得有多甜,他始终是你的老板。”秀梅指着David对郭燕说。
23年后,同样的场景发生在上海。老板私下对我嘘寒问暖,生病介绍医院给你,下班顺路带你回家,但是,倒了炒你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关于爱情。
“在美国,骂总统还是上床,都可以很容易,难得是借钱。”
朋友和他女朋友,认识半年后结婚,然后,不到一年,俩人离婚了。
再看看上海,人们为了买房省利息,排着队去离婚……
“你跟我结婚是不是为了我的房子车子还有我的钱?”
“那你到底是爱我还是爱你钱?”
“钱。”
一家老小,原本其乐融融,夫妻甘苦共度十多年,共同育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儿。
到了纽约,家庭分裂成原子化。——妻子嫁作他人,丈夫外有情人,女儿刚满18岁就结婚,还是嫁给一个比他老爸还大的白头发老爷子。
年轻有为又帅气活泼的美国男孩,以为遇上他可以相扶到老的中国美丽妻子,但结局确实,这妻子害得他家财散尽,公司破产。
“说到底,他不过像所有美国年轻男人一样,充满热情,聪明,反复无常。但只不过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成年人总想着相互了解。”
“你知道,除了你我心里不会再爱上别人。”
在这里,纽约,结局草草,谈不上喜剧或悲剧,每个人都孤独收场。每个人都为一次出走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这个给了你无数诱惑和成长机会的城市机制,到底是好是坏?得与失之间,孰轻孰重?如果重头来过,是否有更好选择?也许,不论怎样选,都没有更好的选择。就像,不论怎样逃,都没有更好的生活方式,充其量不过是隔靴搔痒,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6 ) 看完了。
《北京人在纽约》终于看完了。心很沉。
哪个发达了的人未曾拼过命?问题是,过劳死是随机的。心高命薄的崩了,命大的活着。生活的选择是一场赌博。
王起明就得配阿春。
是纽约激发了王起明在国内被埋藏的赌性,而这赌性是郭燕不能理解也没有的。 刚来到纽约,看着曼哈顿繁华的夜景,初次激发王起明的野心,他兴奋地想象自己是个指挥家,陶醉地指挥起来,可以看到他操控的欲望。而郭燕只是静静地坐在那,一言不发。王起明初到纽约,想当爷的他和谁都有冲突,包括阿春。郭燕,和谁都没冲突。在王起明自己设计毛衣图案时,郭燕对他说,必须按着客户要求的图案来做。王说这是天才的作品,郭燕却觉得自己的丈夫不成熟——生活已肌寒交迫,王起明却在做梦。于是她改嫁给了David,那里有现成的别墅、车子、身份。只有和王起明流着同样血液的阿春看到了投资机会,也知道王的聪明加上个性会在纽约发财,帮了王一把。
王起明大叫着不想当孙子,就想当爷,郭燕劝他安份回去阿春的餐馆打工。王起明在最困难时向阿春提出辞职,阿春却说早把工钱准备好了。从一开始阿春就如此了解王起明,即使那时已经喜欢王,还是放他走,她懂他的不甘心。
郭燕在David破产后离开了他,就像她当初在王起明一无所有时离开王一样,她只选择眼前的东西。她最初离开王起明时,哭着对秀梅说:“我和王起明十几年夫妻,到这分了。我们招谁惹谁了!”她离开破产的David时,对姨妈说:“可惜我没这个命。”看到这明白,郭燕不是没享福的命,而是她不懂得她已经来到了纽约这个冒险家的天地,她不懂这里冒险家的心,也不敢与冒险家在一起。她看不到潜在的利益。
男人的征服欲和好奇心与小孩子并不二异。无理性地泼冷水、骂做梦、否认其自身能力没有任何好处。未成功时他会说你小瞧他,成功了不会记得你支持过他,成功的他此时却与另外的女人在一起,而与你在一起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听了你的话根本没有尝试过。索性如阿春般放手,只是客观地点列出利弊,让其自己选择,并不否认其能力,碰壁了自然会回来找你。男人未成功时觉得你相信他,成功后会感激你的好,失败后知道你提醒过他。
我认为最灵魂的一句话是燕子的姨妈在酒后点出来的:“我永远不是一个美国人,可是我也忘记了中国人的滋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在世界的眼里还是贫困国家,早期去海外淘金的华人归属感弱,时间久了,融不进异乡的文化,也忘记了本土的味道,是一种无根的漂泊,有风光,更多是心灵的艰辛。
很真实的反映出,出国热后的思考!
那时候的中国人还是有精气神和气质的。可能现在是最可怕的时代,看对女人审美的标准就可知。
3岁时的电视剧,以前的审查制度宽松多了,粗口,性暗示,咬文嚼字都有一股范。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只有胜利者的才配说讨厌。郭燕是中国式的优秀女性,可是由于自身没有主导力,产生了一些悲剧。为一直打鼓的黑人点赞
发现小时候真是看了无数国产电视剧啊。
当年也许很震动,现在看来已觉得是老生常谈。不过姜文和王姬还是让人物充满了生气,演郭燕的整个跟一游魂似地,毫无魅力。
小时候的回忆。原来导演是冯小刚呀,有个认识的业内人士这样评价他:站在中国主流思想的前端。一点没错。
郑晓龙领先这个时代近20年啊
第一部反映在外国的中国人生活的作品,拍得很经典。
吐血地发现:当年的我以幼齿的年纪观看了这么多部有着深刻时代内涵的电视剧,现在的我却死命拖着青春的尾巴不撒手倒回头去看了这么多部幼稚的电视剧。我的匪夷所思的电视剧之路啊~~~~~~~~~~~
美国似乎没有多么大的变化,纽约还是纽约,看到圣诞时想起洛克菲勒中心那窄小的溜冰场,顿时就掉眼泪了。美国改变人太多了,也能理解姜文的不得已,最喜欢王姬,能忍能狠能善能恶。看90年代初国剧这么开放!多少亲热镜头今儿的电视剧里都没有!
有钱人的天堂、没钱的人的地狱,不光纽约,北京也快了。
有一种情怀,叫做american dream。有一种生活,叫做在别处。有一种灵魂,叫做漂泊。有一个地方,叫做回不去的家乡。
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可是你却依然是你
现在想想,这基本就是一个封闭系统里的“在”。跟真实的,或者大部分的纽约,没啥关系。也完全可以说,北京人在哥伦布大农村,一样成立,但移民的心态倒是蛮真实的。
以前的编剧水平太高,每一句台词都让人思考,每一个人物都有饱满的性格特征。人这种生物就是介于神与恶魔之间的。为了姜文而来,被郑晓龙和冯小刚圈粉。
粗拙到穿帮的《北京人在纽约》放置现在终于可以翻译成“异乡人在北京”了。塑造人物从来都不是冯小刚的强项,他最擅长的是刻画其深得真传的资本原则。将那些脸谱化的人扔进犹似天堂又似地狱的“纽约”并不是他领先了时代而是未来早已存在了历史当中。想当初冯小刚请姜文在戏里洗碗吃拳头,如今姜文正在戏外喊崔永元和冯小刚看《邪不压正》呢!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time and time again, i ask myself。呵呵。歌不错。姜文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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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才知道当初这部是姜文拍的啊,好小的时候跟着妈妈一起看的,现在觉得姜文超有范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