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anda,Carrie,Charlotte,Samantha四个女人分别代表了理智,情感,开放,保守,本来在实际生活中应该成为陌路人的几个女人,在戏里却成为了挚友,正是她们观念和性格的巨大差异,让每一集都精彩纷呈。
Miranda有着很强的自我意识,虽然很愿意尝试新恋情,对情人也抱着开放的态度,但是一旦打算长期发展,她就会开始“找不同”,如果发现对方有无法接受的点,或者对方有难接受自己的点,就立刻放弃,不会投入过多的感情,也不会试着努力改变自己,或改变对方。虽然在工作中,她很勤奋,但对待感情,她很懒惰。不像Carrie,遇到稍微合适的,就立刻陷进去,为感情可以做无限妥协。Miranda的自我意识让她习惯于自己原有的生活,不希望被任何人打破,甚至是一个可爱的生命到来,她的第一反应也是要打掉:不能让baby影响自己的生活。幸好当时看到charlotte欲求孩子而不得,才让她意识到:这可能是自己唯一生孩子的机会,从而做出了让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难以置信的选择:生下孩子。
从打算生下孩子的那一刻起,她就开始改变了,变得会爱人了,会不求回报的爱了,从这一刻起,她冷血的内心慢慢被融化,不再那么自我,甚至愿意为了每晚和孩子多待几个小时,和领导主动提出要降低工作时长。
当她的内心变得柔软,才开始用心感受到Steve的包容,善良,乐观,耐心,这些性格特点其实刚好和她自己互补,她也是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爱上Steve了。而Steve自始自终都是爱Miranda的,只是之前Miranda高傲的心墙一直将他挡在外面,最后他们俩能在一起,也是情理之中,让我开心了好一阵。
Carrie就是Miranda的反面,一个是作家,一个是律师,职业特征也反映了她们的性格特点。Carrie像个永远长不大,永远在等待春天,渴望真爱的小女孩。她虽然总是不理智地陷入爱情,被各种男人伤害,欺骗,但是她依旧相信爱情,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体验那么多段深刻的恋爱,成为sex and City的专栏作家,才能把情感描述得深入人心吧。
她的内心是希望找到真爱,从一而终的。只是她真正爱上的人却是高富帅的big。一般事业有成的男人都不缺桃花,更何况他还长的那么帅。Carrie明明知道big第一段婚姻就是因为出轨老婆的闺蜜而告终的,但因为爱big,她选择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选择忘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傻傻地相信也许自己才是big的真爱。她在这段情感中如此卑微,在度假出发前,甚至哀求big说出那句:you are the one,等不到big的回心转意,等到的却是big结婚。说实话,big结婚,我都要气炸了,这种渣男就应该立刻go to hell。幸好Carrie遇见了忠犬系男友Aiden,让我松了口气,Aiden真是我的理想型,心头爱,希望他们原地结婚,结果Carrie竟然出轨big,当时我觉得三观都要被毁了,立刻按了暂停键,决定再也不看这种bullshit,觉得完全不合逻辑,Aiden这样的好男人,谁遇见了不会珍惜?这个编剧简直玩我,寄刀片的心都有了。
Carrie终究还是逃不过内心的谴责和愧疚,选择以成全自己,伤害Aiden的方式,终结了这段偷情,同时big也得到他应有的报应:二次离婚。这段故事告诫我们,永远不要做违心事,尤其是伤害别人的违心事,因为是真的会半夜睡不着,良心时刻被敲打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Carrie其实一点也不爱Aiden,她第一爱big,其次就是爱自己。后来Carrie求着重新回到了Aiden的怀抱,这里再一次觉得Aiden真是好人!因为,原谅是一件大部分人都难以做到的事,更何况是原谅恋人的背叛。不过Aiden第二次的确是有点太心急了,而Carrie也始终难以真正爱上Aiden,可能不是对的人,再多的时间和感动也无用,这就是爱情的残酷,不爱和爱就有如天壤之别。
Carrie感性而细腻,善于倾听感受对方的情绪,说话从来都很sweet,所以她也是这个姐妹团的核心,Miranda的母亲离世告诉的第一个人是她,Charlotte在第一次结婚前坦白未婚夫性无能的是她,Samantha查出乳腺癌第一个告诉的人也是她,所有人的秘密都愿意与她分享,因为她善解人意,不会像Miranda第一反应就是去就judge,也不会像Charlotte,总是联想到自己的事。她及其善于提供情绪价值,又知世故而不世故,幽默风趣,温柔大方,还会为了适应对方而改变自己,所以深受男人的喜爱,是货真价实的sweet girl。
失去Aiden以后,她逐渐意识到年龄让她很难像以前一样轻易地走进一段恋情,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意地抛弃一段恋情了,所以开始珍惜自己遇到的每一段缘分。经历了她的高中男友Jeremy和作家Jack,她开始感到危机感,直到遇见了Alexandr,温柔浪漫,有钱多金,在纽约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而她又急于寻求安定,所以选择性忽视Alexandr因为工作的情绪问题,甚至当Alexandr提出那么不切实际,那么过分的请求时,她选择克服重重阻隔:离开热爱的工作,舒适的公寓,亲密的朋友,离开了她的纽约,跟着他去了巴黎,虽然注定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Carrie在感情中,总是习惯顺从,同时她也不清楚自己适合什么样的人,她觉得只要有爱就可以,但是一段美好的爱情中,绝对不止有爱,还有两人的性格,三观,背景等等。因为感性,所以她总是凭感觉走,这让她踩了很多坑,甚至有的坑才过一遍又一遍。如果不是后来big回心转意,很可能Carrie最后真的会孤独终老,而孤独终老绝对不是Carrie心中期望的那样。在现实生活中,最好Carrie和Miranda可以结合一下,感性与理性并存。
Charlotte是一种很典型的女性,对自己追求完美,完美的外貌,完美的学业,事业,同时也追求完美的对象,完美的婚姻,甚至对恋人之间的性也追求完美,她希望能在结婚后再have sex,认为sex是很庄重的事情,所以刚开始Samantha每次随意聊大尺度sex的时候,她心里都有些接受不了。
当她遇到同样外貌,学业,事业都完美的trey时,就奋不顾身地投入进去,举办了完美的婚礼后,才发现trey性无能,这是上天给她开了个玩笑。她与园丁偷情这件事就反映了实际上,sex对她来说很重要,所以她才会当trey自己都放弃了,还坚持不懈帮助trey找回春天,苍天不负有心人,trey真的恢复了,可上天又开了一个玩笑:她无法生育,虽然电视剧里拍出来的是trey不想要孩子,其实实际上是trey的妈妈希望能延续血统,所以trey为了不伤害Charlotte,就以不想要孩子为由,爆发矛盾,从而离婚。
harry虽然没有完美的外貌,但是有完美的学业,事业和事ex但最终还是harry对Charlotte完美的爱打动了Charlotte,就因为一句打赌,他竟然真的把自己背上的毛都脱了,还发炎过敏,看了真叫人心疼,从这里就可以看出harry有多爱Charlotte。Charlotte愿意为了Harry改变自己的信仰,也体现了婚姻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
最后再来聊一聊我最爱的Samantha,跟她比起来,其他人都只能用“平常”来形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不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寄托于男人的女人,她拥有一切男人拥有的东西,包括对于性的态度:取悦自己,取悦对方,各取所需。每当男人开始认真,她就会无情地告诉对方,自己只是玩玩。虽然看似冷血,实际上是因为她很清楚:一旦自己真正爱上一个男人,就会像所有女孩一样,深陷其中,将自己的心寄托在对方身上,对方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自己的心弦,这种状态对于一个崇尚精神独立,情绪自由的女性是无法忍受的,所以这样的感情注定无法长久,而不能长久的爱情又是极其痛苦的,所以为了逃避这种痛苦,她选择一开始就不要认真,这是一种对自己和对对方都极其残忍的一种方式,需要强大的内心才能做好孤独终老的准备,也只有这样她才能在感情中无所求:不需要对方的承诺和责任,只追求纯粹的享乐:尝试蕾丝之恋,鼓励让出差的男友寻欢...这种极致的开放令我大受震撼。
她总是行事于常规之外,在她的世界里,没有不可打破的规则,为了达到目的,她可盐可甜,可刚可柔,一切资源皆可利用,同时从不在意他人对自己评价,大胆行非常之事:买限量款要等一年,她就骗店员是帮刘玉玲买包;看病要排一个月,刚巧护士是她男朋友的粉丝,她就带她男朋友过来和护士调情,成功插队;想要去高级游泳池,可是VIP名额满了,刚巧捡到别人的VIP卡,她就冒充英国人成功进入...做这些事的过程中,她不但没有担心和害怕,反而觉得趣味十足,惊险刺激。她行事大胆,好像天不怕地不怕,这世上就没有她镇不住的场,拿不下的人,而我恰恰相反,行事胆小而拘谨,生怕打破规则,从小考试没做过弊,连个谎话都不敢说,砍价也支支吾吾,连看个《越狱》都会手心出汗,比男主还紧张,最后因为心脏太难受看不下去。我以后每次胆小害怕的时候,就要想想Samantha会怎么做,能学到她的十分之一,我就很知足了。
欲望都市里,四位女性都有过难过窘境。Miranda是和幼稚的酒保男友分手,她站在客厅门外颓然:我真的试过,尽力试过了,对不起。Charlotte当然是发现第一任丈夫的私密身体问题,又生不出小孩,穿性感内衣看医生做针灸,一套劳心劳肺下来,最终还是一拍两散。Samantha最勇猛果敢,编剧就安排她患乳腺癌,和金发小男友搞到一半,抓下一大把头发。Carrie就更多,无数次的分手,在秀台尴尬跌倒,淋雨,被偷,因为她是敏感细腻的作家,又是整部剧的第一叙事人,所以生活中一些微小的令人泄气细节都由她完成。
但最难过的一幕,是出现在她和Aiden已经分手后的好久,她彼时正在和一个玻璃心男作家约会,和他告别后走到半途偶遇Aiden,他背对着她,她上前打招呼,对方侧身转过来,胸前是一个婴儿袋,背着婴儿。
那一刻真真是物是人非。
有时候怀疑一个人一生中碰到佳侣的次数是不是有限,Aiden过后Carrie就再也没碰到什么像样的有commitment的伴侣。作家玻璃心,Carrie谈论自己前男友不对,谈论他书中细节不对,走红毯记者要多影几张她的独照也不对,怎么都不对,分手也分得不利落,是最最难看的落跑。俄国艺术家更虚无缥缈,最后还收获一记疑似掌掴。Carrie那么美又有趣,在人生前半段一定是情场无限上升,换掉这一个,下一个更好,间歇还能插足大先生的婚姻,风生水起,活龙虎跳,但走到某一个转折点,突然好像人生的气势没有像之前那么鲜花似锦烈火烹油了,有点点颓然,有点点卑微,是karma,又像用光运气。
明确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好像会过得比较好。Charlotte从始至终就要做曼哈顿区美丽妻子,有家庭有小孩,所以执行力强,寻觅的伴侣都是必须有commitment意向的。第一次失败,没关系,获得一套房子,再战,和离婚律师组成家庭,有波折,但最终她会收到一位中国弃婴做女儿。Samantha要的是性和痛快,也很具象化,搞完就跑,对方要约「下周六我们什么时候见……」,话没说完她就溜之大吉。碰到金发小忠犬,粘人甩不脱,就试着交往下去,谁知道患癌还不离不弃,经过生死考验。Miranda是事业最好的一位,用自己的钱买公寓,「是用你丈夫的钱付的首付吗?」「不是。」「那是你父母的?」「不是,是我自己的钱。」这段和房产中介签字时发生的对话,底气十足,可能是当代女性最心向往之能发生在自己人生的对话之一。
至于Carrie,她在最后一季最后一集里终于面对俄国艺术家作出剖析自己所有动机的自白: 「I'm someone who is looking for love, real love, ridiculous, inconvenient, consuming, can't-live-without-each-other love.」听了真觉得好虚幻啊,real love到底是个啥啊,但同时她也是真的好忠实地在执行自己这一套哲学。
对Aiden不算real love吗?第一次交往的时候中途劈腿大先生,又为了「忠于内心」告诉了Aiden,对方难过得不知所措,眼角含泪地淡淡离开。第二次为了重新追回来,去Aiden家门口投掷石子砸玻璃窗挽回,一路发展到对方为她买了隔壁的公寓房间,敲开墙要展开新生活,结果一提到结婚,她又怂了。她因为大先生不给commitment而分手,又因为Aiden要给她commitment而分手,这其中反复让观众看了真的大呼你是不是有病。虽然知道编剧可能就是为了曲折一些,为了突出大先生才是她的the one,但作为旁观者一次次看大先生耍Carrie于股掌之间(死活不给承诺,不带她见家人,说搬离纽约就搬离纽约,心脏病做完手术翻脸不认人……等一系列),真的觉得……不是美剧女主角还是覅挑战这么高难度的关系了。
她错过最佳结婚对象Aiden,我觉得她就是错过婚姻这件事,有时候没准人的一生真的只有一个最佳对象。最后大先生拯救她于巴黎水火之中,好像一个特别绵软无力急吼吼的结局。可能中国人信奉的是「本性难改」?就感觉之后还会有非常多幺蛾子……但她的女友们都有好的归宿了,亟需结尾,也就勉强让大先生出来做一个圆场。
感觉除了Carrie,人人都目标明确,知道想要什么,中途当然有弯路,谁能笔直冲向终点?
最喜欢Miranda, 事业心强,对朋友也是向来直言不讳。 有一次崩溃是因为母亲过世,全程忍住没流泪,但却在去挑选内衣的试衣间里突然抱着那个言行举止略微粗鲁但热心的导购员大妈哭了起来,她粗暴地闯进那小小的试衣间,觉得自己经验丰富就大手大脚地触摸指导起Miranda的尺寸起来,那种粗野又温暖的「地母」感让她放下防备,终于可以大哭。她人生鲜有失控,失去男友的第二天就成为律师合伙人(那个转景印象深刻:我失去了一个partner,但又成为了一个parner),顶多是当单亲妈妈那一段,但因为经济条件良好,所以最多烦恼就是骨盆变大有段时间穿不进之前的牛仔裤而已。最后她放弃了曼哈顿的公寓,和丈夫小孩搬去布鲁克林。原来曼哈顿女郎搬去布鲁克林也不会死,她放弃一些东西,但换来的是和丈夫小孩在大院子的雪地里打滚玩耍,那一幕温馨到爆炸。
Smantha最潇洒,「我爱你,但我更爱我」简直成为全剧最震慑的金句,传统男性听到估计会吓一跳,强悍女性原来已经发展至此?尤其当时语境下,她摘下硕大钻戒,对着钻石王老五毫无惧色地轻轻放在桌上,如释重负离开。Charlotte也令人崇敬,只要她认定一件事,牺牲多少都无所谓。为了和第一任丈夫造人成功,她甚至愿意尝试中医针灸。第二任需她转换信仰,她立即学习背诵新的教义,重新受洗。大多数人是以为自己可以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但其实真碰到要牺牲,又畏手畏脚犹豫起来。虽然现在大家都崇尚不要为relationship改变自己一分一毫,高兴则聚,不高兴则散,但我依旧敬仰Charlotte,能二话不说做出牺牲妥协的人,其实内心强大就如同能二话不说抽身离开的人,都需要魄力勇气,不是人人都能做到。
最后,这部剧的细节和微妙情绪的描画,真的非常一流。Carrie在最后几集去了巴黎,受到culture shock,她坐在塞纳河边木讷而迟钝地吃着三明治,有游客的船经过,一个脖子挂着相机的小年轻对着她挥手,又拼命录像,一个远景拉出去,她成为这动人心魄的美景中的一部分,但她当时一点也不开心,就勉强挥手回去,却是近乎甩了一下的气馁感。不是画外音独白说自己多沮丧,也没有泪水,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说明白人物所有情绪,这种妙笔俯拾皆是,真的很好。
Carrie对于爱情的不断探索与犹豫不定,Samantha的豪放与坚强,Miranda的理智与犀利,Charlotte对于美好的追求...在这四个女人身上,总能找到些相似的情怀与影子。大爱她们的友谊,也感怀于她们的故事...像月儿说的,彼时漫步于曼哈顿街头的她们,说不定就是哪日行走于北京的我们~
很为除主角外的三个人感动,而那个凯瑞,不知道是演员演太烂太做作,还是剧情太烂,她的戏就是让我恶心,那个脑残女,所有的苦都是自作孽,自私自恋几乎从不付出,太让我难以忍受了,就连我不太喜欢的那个mr.big都让我觉得可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需要的时候笑的那个甜,不要的时候直接无视
第六季也太好看了吧!每一次看都有不同体会!爱死瑟曼莎这一对了,Carrie就是一如既往地zuo🙄
看到最后觉得,就愿身边有一个像Samantha的闺蜜,在Charlotte被人欺负时候S姐会挺身而出一句you bitch真是大快人心!可以照顾Brandy为了让Miranda去剪头发!在Carrie遇到感情事时有一个强大又霸气的S姐做靠山!
即使放在今天也依旧堪称先锋,所以说,女性的地位这十几年也没怎么发展。虽然每一个人都最终找到了归宿,但她们并非讲究。Smith是梦幻中的男友,Harry是个居家好男人,Big也是仅有在影视剧中才会有这么样的翻转,但她们值得这样美好的结局。
很想要一个Samantha这样的bitchy的女朋友,然后还要一个更贱说话更尖锐的GAY蜜
看完整部剧集之后有一种没有在纽约做一名现代女性真是白白生在21世纪的感觉
最佩服米兰达,最想成为萨曼莎,最爱夏洛特,最让人百感交集的是凯莉。也许我们人人都想有一份完美爱情,但我更想收获四个女人的完美友谊。
是的。这样的女人们不一定最后有完满的家庭美好的爱情。但是他们拥有的是10,20,甚至50年的青春和精彩~
我好讨厌女主…萨曼莎和夏洛特可爱多了
挺感人
不喜欢CARRIE
最后才爆料,原来big名字叫john...
Carrie终于回到了纽约,Samantha终于栖身于一个男人,Miranda终于发觉了自己的人情味,Charlotte终于当了妈。断断续续看完了六季,其间辗转了两地三年,我终于在最后一集红了眼眶。
又追完了一部美剧。大人物原来叫约翰。
女主和威尔格蕾丝女主哪个更讨厌?
酷女孩Miranda居然上演了一出孝敬阿兹海默症婆婆的男默女泪的剧情,她家的保姆阿姨居然还告诉她恭喜你懂得了爱。屌房子她买,票子她赚,孩子她生,婚都是她求,怎么非要演到孝敬婆婆才是懂了爱?编剧在这一季妄图灌输观众一个道理:没人能快乐的猎艳一辈子。
最后一季发现爱。温暖至极。
凯莉嫁给了钱和恐惧,夏绿蒂嫁给了婚姻,米兰达嫁给了孩子,萨曼莎嫁给了年龄……?但里面的几位男士,史蒂夫、史密斯、哈利,都清醒而善良。
六天看完92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