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小说

喜剧片美国1994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  乌玛·瑟曼  阿曼达·普拉莫  蒂姆·罗斯  塞缪尔·杰克逊  菲尔·拉马  布鲁斯·威利斯  弗兰克·威利  布尔·斯蒂尔斯  文·瑞姆斯  劳拉·拉芙蕾丝  保罗·考尔德伦  布罗娜·加拉赫  罗姗娜·阿奎特  埃里克·斯托尔兹  玛丽亚·德·梅黛洛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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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31 20:37

详细剧情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长篇影评

 1 ) 很可爱

意外重看了一遍《低俗小说》

我基本不会把看过的片再看一遍,仅有的几个例外是《天下无双》,《东成西就》,和《The Hours》,以及《无极》(这个是被迫的-_-)

因为故事发展都已经知道,所以重看的时候会更注重细节。于是这次发现《低俗小说》其实很可爱

1)Vincent和Mia那段著名舞蹈,其实舞步本身并没有很好看,但是看着就是喜人。Mia没有表情但份外动人的脸,Vincent以手做V在眼前划过,都,很可爱

2)Mia邀Vincent留下喝一杯。恩,美酒,音乐,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Vincent不得不在门厅自言自语的告诉自己,喝一杯就喝一杯,喝完道晚安,然后离开,恩,就这样,kool,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此刻Mia根本没有把Vincent的存在当回事,她唱唱跳跳抽抽烟磕嗑药,自得的很。所以不要再说女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男人也是很喜欢想太多的。这很可爱

3)嗑药磕得厥过去的Mia被Vincent咬牙一针打醒。惊魂未定的Lance说:“如果你觉得还好,就说点什么("if u're ok, say something")”,Mia就抖抖的说:“点什么,,,”("something...")。当时她的胸口还插着那支大针筒,Lance女朋友亮晶晶的鼻环我总会看成是吓出来的鼻涕。这段我看的时候都笑出声了

4)Mia跟Vincent临别的时候约定保守秘密。她换了一件灰黑色的男式T恤,光着脚(她的脚好大,,,),妆掉了,看起来楚楚可怜。他的衬衫上还留着血迹,说“现在我要回去发心脏病了”("now im goin home to have a heart attack"),然后她讲了番茄一家三口的冷笑话,他笑了。这,真可爱,真可爱

5)拳击手Butch回到汽车旅馆,他的小女朋友嘟嘟囔囔的说希望自己能有个小肚腩。他笑了,因为这话真傻,而且他喜欢她,他叫她柠檬派(lemon pie),柠檬派是个甜美诱人的傻姑娘。无论是谁,年龄,职业,即使话题即将转到“他们发现我们就会杀了我们对吧”“我想带你走,我想和你在一起”,在那几分钟里,在爱情里,我们都很可爱。Butch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姑娘吧,所以即使她遗漏了那块至关重要的手表,他看她吓的梨花带雨的样子,也会说“不是你的错”。最后逃亡前这个傻丫头jjww问不停的时候,他会问她早餐吃得好不好,安抚她的心情。这可爱极了

我也终于意识到为什么某些人道歉会让我觉得很火,因为实际上,错的是我

6)Butch和黑帮老大机缘巧合(??),被人绑架鸡奸。在被点兵点将的时候,即使是这么两个彪悍的男人,眼神里也充满弱弱的恐慌。这个,其实,我觉得满可爱,,,以及,Butch决定解救老大,他在店堂里挑选武器,从锤子换到球棒然后电锯(!)最后选定武士刀。里头xxoo和惨叫声不绝,Butch却不紧不慢好似逛夜市的女生挑什么小玩意,这个,也还,满可爱,,,

7)靠近结尾那个著名的“打不死”的情节。那个看着就很弱的男人冲出来一边抖抖地喊“我操你妈”一边开枪狂扫。但是整个过程出奇的短(连u motherfucker这句话基本都没来得及喊完),短暂停顿之后Vincent他俩低头检查,确定身上没有弹孔。我觉得很可爱,,,

我承认我很小型的难过了一下,但是我很高兴今天意外重看了这部片

“你不用总陪我看你看过的电影”
“我喜欢这些片,而且我想跟你一起看”

这很可爱,亲爱的,这很可爱
我们都很可爱,亲爱的,我们都很可爱

 2 ) 最喜欢!

低俗小说是昆订对自己电影的一个自我讽刺,他认为他的电影不过是东拼西凑而成的不过是低廉的再回收。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是昆订。塔伦蒂诺的作品,他的作品仿佛不是那么多,《落水狗》是处女作,而现在我们最熟悉的大概要算是《杀死比尔》了。看过《杀死比尔》不难看出昆订的典型风格,那就是有趣的黑帮,血腥,暴力,性,绵延不绝的脏话。但是几乎所有的人物都可以是主角,都极其富有立体感,比如《杀死比尔》,中的那个法国混血儿,和残酷的日本少女。在《低俗小说》中的人物似乎都不是主角而又都是主角。埃米,马沙的老婆。和文森特在酒吧里跳扭腰舞,文森特和朱去拿回马沙的金子,文森特上完厕所却被拳手杀了,马沙追拳手却被一个地皮警察强奸。。。。一个连一个的故事,完成一个圈式结构。

我喜欢昆订。塔伦蒂诺的叙述方式,章节式的并且不考虑时间顺序,每一章都有一个小故事,故事和故事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但却是这些人所的经历,几乎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一个秘密,比如刚开始,文森特和埃米之间的秘密就是,埃米吸毒过量差点死过去,拳手和马沙的秘密是马沙被强奸,文森特和朱的秘密是他们误杀了一个小兄弟。

电影里面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名演员,他们在电影里客串更使电影增色。比如拳手布什回忆起小时候他父亲的战友,送给他属于他父亲的金表,战争应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但是他父亲的战友非常严肃认真的告诉他,这块金表是他父亲在越战的俘虏营里将其藏在肛门里长达5年,而他也把金表藏在自己的肛门里2年。。。。。。。正是因为这块金表才引出后面马沙和布什被变态警察抓住的故事。还有一个情节就是一本正经的做着排忧解难工作的狼先生,他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还有文森特和朱去拿金子时,朱在杀死所有年轻人之前和他们讨论哪里的汉堡好吃,还把别人的汽水喝完了。在杀他们以前他长篇大论的背诵圣经的一段,让躲在厕所里的一个人面目表情发生戏剧的变化,只可惜他冲出厕所向文森特和朱扫射,结果一颗子弹都没有打中。。。。。朱认为这是神迹并决定退隐江湖。虽然到处是血红的颜色,但让观众没有一丝反感,好像时时刻刻电影都会给你一个惊喜。

和《杀死比尔》比较也会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影片里有很多西部的悠长的调子,给人一种tough 的感觉,还有朋克,节奏紧凑而跳跃,尤其是埃米和文森特跳扭腰舞的那一段,虽然John Travolta(文森特)的相貌是在不敢褒奖,但是跳的却很有味道。文森特是一个很有味道,态度优雅,性格温和的人。你会觉得这么一群认真的人干着这么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很有意思。

整个电影都是70年代的风格,音乐,历史背景,人物谈吐,就连吸毒用的注射器都古色古香,说到吸毒,电影把整个过程纪录片似的全记录下来,还让我们觉得,他们吸大麻,古柯碱,海洛因非常cool~!

    我喜欢昆订的电影,也非常喜欢Uma Thurman,尤其是她在《杀死比尔》中的坚韧和顽强是在是迷人,她用刀砍人,就像砍豆腐一样,我总是会非常兴奋。而昆订又是Uma Thurman的好朋友,经常去她家构思电影,还和她的小孩子是好朋友。记者在采访她的时候还担心昆订会不会和孩子讲性和暴力的事情而带坏Uma的小孩,她说昆订非常好,从来不说那些。有趣的关系。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3 ) 毫无意义的环形结构

撇开那些啰里吧嗦的台词,但就情节来说,《低俗小说》的确开创了环形结构电影的先河。可是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这环形结构有什么用?
影片开始抢钱夫妻很有喜感的从沙发上跳起来宣布抢劫后,整整两个多小时就没出现过,直到影片还剩二十分钟,我看了看下面的进度条,然后对自己说:“哦,电影快结束了,那对夫妻快出场了。”果然那两人去了那家餐厅。
......我还能说什么?这就是环形结构,把影片结尾截一段放到开头。我想每部电影都可以这样做,除了《saw1》这种电影,因为电锯就是靠出人意料的结尾吃饭的,而《低俗小说》不怕,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结尾。当最后的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很诧异地说出:“就这样?”本来还满心期待,以为那对夫妻会跟黑老大或是拳击手发生些关系,结果只是打酱油的。
还有就是另一条线,也就是威利斯的《寻表历险记》,与其说是另一条线,不如说是主线的延长线,因为除了和黑老大的关系以及一枪崩了屈伏塔外,与主线没有仍何关系。
除了以上所述,影片里还有很多无关紧要的情节,如《黑老大老婆误吸毒记》、《专家教你清理杀过人的车》等。我本来想说这些故事脱离了主线,后来想想貌似根本没有什么主线。
于是我把这部电影总结为“一堆黑色幽默情节的非线性拼接”

 4 )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戛纳的海滩银幕,紧挨着电影宫。白天不放电影时,懒散躺满赤膊男女,荷尔蒙被阳光炙烤,兹兹冒着油光,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交配进行。到了晚上开放电影,海风轻抚白幕,光影交错,让这片沙滩突然变得好文艺——直到那个叫昆汀的家伙杀了回来。

在《低俗小说》拿下金棕榈后20年,昆汀在戛纳海滩银幕的纪念放映中登场,迎接他的是满沙坑信徒的山呼海啸。整个场面犹如音乐会,而昆汀表现得也足够像个摇滚巨星:面对那些斗胆举手承认还没看过《低俗小说》的影迷,昆汀娇嗔卖萌地责骂:“Loser~他妈的二十年,你们都干嘛去了?!”——念“Loser”的时候,一定要像昆汀那样,把元音拖长。

要做个不落伍的影迷,《低俗小说》的确是写在入门手册第一页里的电影。时至今日,它完美的“环形结构”仍是提升观影水平的必修课:这种“完美”不仅体现在叙事结构上几个故事间莫比乌斯圈式的首尾相连,更体现在每个角色身份视角上的环形——凶狠的劫犯会变成被拯救者,黑社会的老大会惨遭爆菊,此时之牛逼和彼时之傻逼,互为对照因果相连。

《低俗小说》结构精巧到了做作,观众看完却浑然不觉,昆汀靠的是所有角色貌似冗长实则幽默的叨逼叨。这一点,天才的昆汀像极了上帝,人物的宿命感是如此强烈,而大量填充其中的也正是无聊又有趣的垃圾时间。无论贵贱,人大概都差不太多,在荒诞喜感地尽情折腾中,悲壮无奈地迎来写就的命运。我对于《低俗小说》最大的好感正在于此,我一直以为你不够正经,最后发现你用足真心。

有的时候说不清电影是对生活的提炼,还是生活是对电影的拙劣模仿。在《低俗小说》之前太多商业作品留下了刻板印象,我们执念枪战必然腥风血雨,却忘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拉屎才是大事情。我们笃信黑帮冷酷无情,却忘了他们也会怯懦迷茫迷信命运。面对一具尸体,是的,有的时候他们更担心的是惹了麻烦,我的老婆跟我要离婚。《低俗小说》几乎在每一个剧情拐角,都拐到了观众观影常识以外,却拐进了日常生活本身的荒谬性之中。

昆汀与传统好莱坞商业电影割席而坐,也与具有知识分子使命感的新浪潮前辈影人不同,犹太人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昆汀的解决方案是:“那我们直接从发笑开始吧”。

从昆汀的第一部电影《落水狗》开始,他的电影表象上不奢谈意义,台词影调充满了好奇、调皮和奇谈怪论,却将自己的三观正义凌然地埋伏在电影当中。有心人自然懂得,还记得萨缪尔杰克逊在《低俗小说》念念不忘的那句圣经么,语出《以西结书》,说的是“正义人之路被自私和暴虐的人所包围”当如何。20年后,萨缪尔杰克逊在《美国队长2》中扮演的神盾局局长假死时,印在墓碑上的墓志铭正是“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昆汀可能自己没想到,他一路不屑,踏着经典电影套路的尸体高歌猛进,却因嘲讽得如此认真讲究,最终让《低俗小说》成了经典电影的一员。昆汀用其后的作品反复强调:一本正经的和你谈人生太可笑,因为天地也以万物为刍狗,我们在探寻人生道理,而上帝并没按常理设计人类,生活唯一的乐趣就是嘲笑生活本身。

所以,让我们回到摇滚巨星昆汀在戛纳海滩的那句问话,“Loser,你这二十多年,都他妈干什么去了?”是为稻粱谋,还是为虚名累,是在寻找人生的意义,还是在找人生的乐子?看看《低俗小说》吧,它二十年前就给出了答案,人生和电影差不多:有意义不一定都有趣,但有趣的一定有意义。

 5 ) 对黑暗世界的完美诠释

前言

写这篇影评,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土人。

一部94年出品,IMDB排名14的电影,我竟然现在才有机会看到,这使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土。然而这并不妨碍这部完美的电影给我带来深 深的震撼和深深的思考。

94年实在是一个电影的黄金之年,人类历史上许多最伟大的电影都在这一年诞生,《阿甘正传》讲述了美好品德的传奇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冷静,执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奋斗史诗。曾经有人说这一年伟大的《肖申克的救赎》被《阿甘正传》掩去了光芒,并为此深深遗憾和不平,然而真正被掩去光芒,和应该为之不平的其实正是这部《低俗小说》。

横向比较:如果说《阿甘正传》讲述的是高尚情操创造奇迹的正面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对丑恶社会不懈奋斗的中性故事,那么《低俗小说》讲述的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暗世界的负面故事。这部电影中没有一个完全善良和无罪的人,每个人都背负着罪孽,甚至是血债,它真实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与残酷。

纵向比较:Quentin Tarantino的最新作品《杀死比尔》2部曲与《低俗小说》相较而言,简直可以看作对暴力美学和杀戮的单纯解释,在华丽和震撼的杀戮后面掩不住的是内涵的孱弱,而《低俗小说》并不血腥,点到即止的打杀却让人为其后隐藏的含义不寒而栗。而女主角Uma Thurman的演技也是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她在《低俗小说》总扮演的只是数个主角之一,戏份也并不算很重,但她自然而妖娆的表演显然完全征服了导演和观众的心。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低俗小说》的宣传海报上无一例外的都使用了Uma Thurman的造型。

影片最容易吸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的结构,尽管这种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在现在来讲已不能算是“实验”,但能像本片一样将故事结构与故事内容,影片主题完美结合在一起,而不是为了“实验”而“实验”的例子还是凤毛麟角。影片由3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金表》《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以及前序和开头组成。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故事(包括前序和开头)都有两个主要的角色,而故事就在这两个人之间展开。

故事梗概
 

片名《低俗小说》实际上翻译得并不准确,"Pulp Fiction"并不是一个能翻译过来的名字,它有着多重的含义,实际上,这个名字也解释了电影的主题,即这个世界的原形——"Pulp Fiction"。这一点,影片开始为Pulp所作的词条解释显然已经暗示了我们。
 

影片的前序可谓经典,一对情侣Pumpkin(Tim Roth)和Honey Bonny(Amanda Plummer)在咖啡店里悠闲得吃着早餐,讨论的却都是打劫的事情,原来他们是一对劫匪,然后两人突然决定打劫咖啡店,于是持枪大叫,与刚才悠闲幸福的样子形成巨大反差。片名和职员表也在音乐声中随之而起。而这段看似荒诞不经的前序一直到影片结束才体现了导演的良苦用心。
 

影片开始便是两位重要主角登场:Jules(Samuel L. Jackson)和Vincent(John Travolta),两名黑帮杀手,前去执行一项任务,途中谈起老大Marsellus妻子的逸事,从而在不经意的叙述中为第一个故事做了充分的铺垫。二人上楼,走进房间,Jules则和被吓得不知所措的三个青年进行了一段看似幽默,实则杀机重重的谈话。当他们找到了那箱黄金之后,Jules便出手杀了两个白人青年,而在杀死Brett(Frank Whaley)前那段圣经的背诵,更是本片凶杀镜头的经典之一。
 

标题浮现,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
 

故事开始出现的并不是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而是Marsellus(一直未露面)在买通拳击手Butch(Bruce Willis),要他比赛故意落败。换了一身傻里傻气T恤短裤的Jules和Vincent二人任务完成归来,Vincent和Butch发生了一点小摩擦。 Marsellus叫走了Vincent,Butch离去,故事这才拉回Vincent的主线上来。这段看似无理的安排正是导演精妙所在,为后面故事的穿插作了充分的铺垫与补充。Vincent在去接Marsellus妻子的路上,先到相熟的毒贩那里买了一包极品海洛因。之后有一段Vincent吸毒驾车的镜头,可以说是导演对毒品美学的绝妙诠释,将吸毒这种肮脏,罪恶的行为拍得如此唯美,也只有Quentin做得出来,而这也正是本片所需要的。
 

Vincent受命带老大Marsellus的妻子Mia(Uma Thurman)出去玩,从始至终Mia都极尽神秘和妖媚,对Vincent的态度也极为暧昧,但Vincent一直不为所动。二人在Jack Rabbit Slim's中用餐,谈起Mia失败的演艺事业,Mia自称曾在节目里讲过一个老笑话,Vincent坚持要听,却没有得到Mia的同意。随后Mia突然要求参加摇摆舞比赛,二人登台起舞这段十分精彩,令人印象颇深。也正是这段舞,简洁而令人信服的完成了二人感情加深的过渡,从而省去了无数冗繁,俗套的台词和镜头。二人兴尽归来后,Vincent躲在洗手间里作着心理斗争,Mia却无意发现了放在Vincent口袋里的那包海洛因……当Vincent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吸毒过量的Mia口吐白沫,昏倒在沙发上。慌乱之中Vincent将Mia带到毒贩处,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为Mia的心脏注射肾上腺素,侥幸救活了老大的妻子。在Mia家门口,二人告别时,Vincent请求Mia不要把这件事告诉Marsellus,Mia答应后,却给Vincent讲了那个老笑话:番茄一家走在路上,小番茄走得太慢,番茄爸爸对他骂道:“Ketchup(Catch up)!!!”这个笑话一语双关,Mia对Vincent的感情表露无遗,而Vincent只能控制住自己,无奈的对着Mia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而已。

一个孩子在看动画片,而他父亲的战友突然前来拜访,为这个孩子,Butch,讲述了他们家三代战士不惜任何代价将一块金表代代相传的故事。而他便是替Butch死去的父亲前来传递这块金表的。孩子接过金表,铃声中拳击手Butch猛然惊醒,稍事休息后走出了休息室。

标题浮现,第二个故事《金表》

Butch违反了第一个故事中与老大Marsellus的约定,打死了对手,随即跳上出租车逃之夭夭。而他的教练则惨遭Marsellus的毒打,Marsellus发誓一定要抓到Butch,此处导演还不忘安排本无戏份的Vincent和Mia露一小面,暧昧一把,可见其细心,以及导演对故事之间千丝万缕,紧密穿插的重视。一路与Butch闲谈的出租车司机Esmarelda十分神秘,言谈举止也很暧昧,很抢镜头,令人怀疑这个角色有什么别的用途,但看完整部影片却发现该角色就是一个最普通的龙套,毫无特殊作用和其他戏份,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猜不透导演的心思。
Butch回到旅馆,与女友Fabienne缠绵一夜,第二天早上准备远走高飞的时候却发现Fabienne忘掉了他最重要的金表,狂怒之下Butch冒生命危险返回住所。拿回金表后Butch以为已经平安无事,轻松之余烤上两块土司面包,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冲锋枪,拿起冲锋枪的Butch突然听到马桶水响,遂端枪对准厕所门口,出来的是Vincent,二人相对无言,一动不动,气氛渲染到最高点,突然烤面包机一声响,Butch一通扫射,Vincent应声倒地。烤面包机的警报声尖锐刺耳,响个不停,Butch冷静仔细的检查了尸体,擦去枪上指纹,慢慢出门而去,警报声也渐响渐远。这段凶杀个人认为乃是全片最经典之处,也堪称世界电影史最佳凶杀片断之一。
 

松了一口气的Butch在车上得意地唱着歌,却发现面前人行横道上走过的正是老大Marsellus,同时Marsellus也发现了他,Butch当即冲了出去,将Marsellus撞飞出去,自己却也被另外一辆车撞到路边,两个人都昏迷过去。醒来后,Marsellus追击Butch到了一家小店,被埋伏好的Butch打晕在地,Butch正要用Marsellus的手枪杀死Marsellus,却被店主阻止并且打晕。然后出现了本片最令我震撼的情节,二人并不是被送到了警察局,而是被绑到了小店的地下室。原来店主和他的朋友Zed是一对变态同性恋者,想永远的把二人关在这里供自己玩乐,而且他们早已有了一个奴隶——瘸子,Zed边敲着瘸子的脑壳边决定先对谁下手的那个画面我永远也忘不了。


 

Marsellus不幸被选中,两个变态带着他走到了里面的房间。Butch趁机摆脱束缚,打晕了瘸子,走出门口时思量再三,又返回来,救出了Marsellus,两人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而怒不可抑的Marsellus发誓要让Zed尝尽人间痛苦。Butch乘Zed的摩托来到旅馆,接走Fabienne,Fabienne问他摩托是谁的,Butch说是Zed的,Fabienne问Zed是谁?Butch说,Zed is dead,baby……Zed is dead

标题浮现,第三个故事《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
 

故事再度回到了开始的一幕,Jules背诵完那段冷酷的圣经,与Vincent一同开枪杀死了Brett,但浴室里还藏着一个持枪的人,他突然冲出浴室,疯狂的向Jules二人开枪,神奇的是,子弹全部都打偏了,二人枪杀了这个倒霉鬼,带着黄金和内线Marvin乘车返回。路上二人争执起了这件事和神迹的关系,Vincent问Marvin话时枪走火,不慎爆掉了Marvin的头,Jules只得暂避到朋友Jimmie(Quentin Tarantino)家,但Jimmie的妻子Bonnie马上就要回到家,情况十分紧急。Marsellus派出了传说中的Winston "The Wolf" Wolfe,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解决了这些棘手的问题,被冲过凉水澡的Jules二人,只得穿着换上傻里傻气的T恤和短裤(也就是第一个故事开始时的 打扮),去吃早点。

终于我们来到了前序中熟悉的场景——咖啡屋,Jules和Vincent依旧在争论那个老问题,Jules说自己 受到了启发,决定金盆洗手,今后浪迹天涯。Vincent一怒之下去了厕所,然后就发生了前序一幕中的抢劫。Jules故作镇静,将钱包交给了Pumpkin,但Pumpkin还是发现了那个装满黄金的箱子。Jules趁Pumpkin陶醉其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制服了他。Honey Bonny惊怒之下失去理智,用枪指着Jules大喊大叫,Vincent的出现也让局势陷入紧张。Jules尽力让Honey Bonny冷静下来,保证会把包括自己的钱在内的所有钱都给他们并让他们安全离开,然后开始了本片最精彩的一段独白。
 

他先是复诵了那段精彩而血腥的圣经,然后试着开始解释:“maybe it means that you're the evil man,and I'm the righteous man,and Mr.Nine-millimeter here,he's the shepherd protecting my righteous ass in the Valley of Darkness.Or it could mean,you're the righteous man and I'm the shepherd and it's the world that's evil and selfish.Now,I'd like that.But that shit ain't the truth.The truth is,you're the weak and I'm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ut I'm tryin',Ringo.I'm tryin' real hard to be the shepherd.”说罢他放下了枪,而一脸失落的Pumpkin和Honey Bonny,相互拥抱搀扶着,拿着钱袋走出了咖啡馆。随后在轻快悠扬的主题音乐中,Jules二人收起枪走出了咖啡馆。导演兼编剧Quentin Tarantino的大名赫然出现,而我在昏黄的灯光下,不由得站起身来,由衷地鼓掌。

评论

正如我在前言中说的,这部影片的经典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而并没有给出答案。它并不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拥有一个意志坚定,不懈奋斗,并最终成功冲破黑暗的主角。他拥有很多的主角,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黑暗的世界本来黑暗,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未来更是如此。

从结构上讲,影片的叙事顺序十分独特,如果要按照顺叙的话,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影片的开始Jules二人执行任务,然后第3个故事 《The Bonnie Situation》(包括前序中的抢劫),其次是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最后才是第二个故事《金表》。但导演对于叙事 顺序巧妙的修改,和对情节人为的切割,让人在观影之后有恍然大悟之感,影片貌似彼此独立,断档甚多,实则前面伏笔不断,后面接应不绝,首尾相接,处处相连,连绵不绝,令人回味无穷。堪称此类影片的经典。

从人物上讲,这部片子算得上“群像电影”。但这部片子区别于一般的“群像电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些“群像”从不同时出现在一个“时空”,却又时刻彼此联系紧密。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主角,第一个故事是Vincent和Mia,第二个故事是Butch,第三个故事则是我们全片的中心人物:Jules。同时,这个故事中的主角,经常是另外一个故事,另外一个时空中的配角,在为别的故事发展剧情的同时也预先留下了自己故事的伏笔。比如Vincent这个贯穿首尾的角色,多数时间其实担任了重要的配角角色,比如Butch在第一个故事里的昙花一现,比如只在开头结尾出现的强盗情侣。整部片子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表演是属于Uma Thurman的,自然而妖艳,将一个黑帮老大妻子的外在内在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仅半个小时不到的精彩表演让人大呼过瘾,却又暗自希望能多点老大妻子的镜头,只可惜我们的Uma戏份之有这么多了:(另外John Travolta的表演也让我眼前一亮,一改我对他“动作明星”的印象。尤其在与Uma飙戏的过程中,始终不温不火,不紧不慢,气质迷茫又迷人,与Uma饰演的Mia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至今他和人争论时,微微伸出食指放在嘴唇前,双眼迷茫的迷人姿态还让人难以忘怀。此二人的精彩表演在第一个故事中的那段摇摆舞里可谓达到了高潮,同学看了这部片子之后说这段摇摆舞堪称全片最精彩的部分。就算不想看这部片子的朋友也强烈建议看看这个片段。相较之下,Bruce Willis的突破就不大,依然是孤胆英雄的形象,当然这也和角色有关。至于Samuel Jackson,表演也是相当不错,但却没有什么让人印象特别深的地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驾轻就熟吧。他把本片的中心人物Jules诠释得十分到位,尤其 是道出影片主旨的那段独白,让人终生难忘。

正如我说过的,影片的每个角色虽然都在某方面拥有美好的情操,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下面我将试着逐一分析:

首先是Vincent和Mia。在开始的情节里,我们可以了解到Vincent冷血杀手的一面,他与Jules毫不留情的杀掉了Brett。随后情节一转,开始叙述他和老大的妻子Mia之间的暧昧感情,在跳舞归来之后,明显二人的感情已经发展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当Vincent在洗手间里进行理智与感情的斗争时,我就知道,这段感情根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打手怎能爱上老大的妻子呢?这对Vincent来讲是痛苦的,对Mia也未必不是。在Vincent抢救Mia这段的时候,他发狂一般的焦急,并不全是因为害怕老大的责罚,更多的则是对身边女人的关心和爱护。故事的结尾,一脸憔悴,我见犹怜的Mia完全放弃了虚伪的外表,与之前颐指气使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无奈又满怀希望的说出那句"Ketchup(Catch up)",而Vincent只能双眼迷茫,疲倦的微笑着,对着心爱女人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Mia只能嫁给自己不爱的人,虚度此生;而Vincent不但无法得到真爱,最终也无谓的死在了Butch的枪下,如同草芥,爱情何在?而希望又何在?

“金表”代表的是一个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东西,Butch一家三代不惜任何代价将它流传下来。当Butch踏上返回家中的路时,他明白自己有可能命丧黄泉,但是金表所代表的东西,对他的意义高于生命。这个东西,就是 “荣耀”。Butch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是痛苦的,出生在战争英雄家庭,从小就对荣耀充满了向往,最后却沦为了黑帮操纵的拳击手。所以他选择了反抗,他欺骗了Marsellus,然后试图带着爱人逃亡。这就荣耀吗?Butch还是找不到答案。这世界的贪婪和黑暗已 经遮蔽了“荣耀”这个词。但Butch试图找回它。当他在变态的地下室醒来时,他对世界黑暗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但这仍然无法打消他对荣耀的追求。他本可以把Marsellus留给变态,一走了之,但是他没有,对荣耀的追求让他无法视死不救。可是救出了Marsellus之后,他才明白了,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把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把施暴者变成了受害者,暴力,变态和黑暗的事实永不会改变。于是他带着对荣耀的迷茫,与女友一起逃离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可是,等待他们的不过是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而已。

什么是"The Bonnie Situation",是指的Jimmy的老婆Bonnie吗?我们不知道,正如片名"Pulp Fiction"一样,你很难搞清楚它真正的含义。但是在"The Bonnie Situation"中,我们的Jules搞清楚了一个问题,也就是"Pulp Fiction"想说的问题——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Jules也许没能明白一切,但是他起码明白了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并且决定离开这个黑暗的世界,浪迹天涯。他在那段独白里再清楚不过的说了,或许你是恶人,而我是善人,而我的武器就是保护善人的牧羊人;又或者你是善人,我是保护你的牧羊人,而真正自私和邪恶的是这个世界;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实。事实是,你是弱者,而我是邪恶的代言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善良,而只 有弱肉强食,我们的Jules不能再忍受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说,我努力的尝试,极为努力,想要成为牧羊人。所以他放走了这对强盗,希望他们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黑暗世界里生存下去。可以说,Jules这个角色在片中扮演着先知的角色,也是导演观点的代言人。

Pumpkin和Honey Bonny这么可爱天真活泼(-_-b)的一对情侣却是强盗;Jules和Vincent与Brett素不相识,只是由于Marsellus的命令就杀死了他;Marvin更是惨死在了Vincent的走火之下;在Butch家中Butch与Vincent二人会面的瞬间,二人的心中都在想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Butch别无选择,他只有杀了Vincent;即使Marsellus能够呼风唤雨,也终不免Zed和他变态朋友的蹂躏;而Zed将面对的又是怎样的惨无人性的虐待?……Pulp Fiction就是这个世界的概括,这个世界的本质是黑暗,腐烂的,但我们仍然期望能有人站出来,对抗这邪恶,我们期望牧羊人的出现,我们期望成为牧羊人。

向Quentin Tarantino致敬,为这部伟大的《Pulp Fichtion》。

20:07 2004-11-17@Wien

 6 ) 昆汀你个大流氓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is beset on all sides by the inequities of selfish and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lessed is he who, in the name of charity and good will, shepherds the weak through the valley of darkness for he is truly his brothers' keeper and the finder of lost children. And I will strike upon thee with great vengeance and furious anger those who attempt to poison and destroy my brothers. And you will know my name is the Lord when I lay my vengeance upon thee! 你想当耶和华,我想当耶和华,大家都想当耶和华。不过看了这部阴差阳错一直没碰的片子,还是觉得最想当耶和华的人没准儿是昆丁塔伦蒂诺。这部1994年的片子凭良心讲拍的的确是不错的。即便其中所谓大家推崇和称赞的“回环结构”以及“全方位多角度”在今天看来也不是什么多特别多了不起的东西。 有朋友说看半天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我说要么就是你心不在焉想着哪个妞呢,没专心看,要么就是耐性太差,到了一半就去看剧透的影评了。的确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难熬。不过流氓导演导的流氓电影的确也是值得一看的。 说起暴力美学,流氓昆丁是拿手的。《天生杀人狂》自然是经典的经典,所谓物极必反,暴力的终点反而不在暴力,至今仍然记得米基和梅乐力在鲜血横飞中拥吻,何等浪漫。 所以看了低俗的《低俗小说》倒不觉得有多么暴力。吸引人的反而在其他的地方。 好吧。我比较啰嗦。 回到这部片子。94年的片子你当然不能用今天的视角来讲它的结构多么老土。说白了无非就是故事重组。如果你被大卫林奇的电影折磨过,那么任何的复杂的结构都不能称其为复杂了,何况本片如若能够耐心看完,那么一切就清楚了当了。就近一点的例子,《太阳照常升起》,姜文算是极尽其能把结构拆了又组。本片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大佬,一个妞,一个搞拳击的,两个黑社会的,还有两个小丑抢劫犯。他们共同组成了一部条理清晰的小说,出于避免剧透,其他的情节我也不多讲了。昆丁把这个故事拆开了,就像我们的语文老师教的那样,回环结构的作文必定得分要比平实叙述的高。 那么关键也不在于结构了。 人物倒是重点。 每个人在社会里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样的角色也并非单一。它在不同的环境里拆分出若干合理的形象。比如你在妈眼里永远都是小屁孩儿,你在你女朋友眼里是个无恶不赦但又招人喜爱的烟鬼,你在你老板眼里是个只会打瞌睡的混球…《低俗小说》里的人同样面临这样的境地。 朱尔斯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他没事儿就想念那几句圣经(当然,这是昆丁那个混蛋杜撰的)要么就是想金盆洗手,但是他在被杀者面前又是个凶残的又那么邪恶的带有一点幽默感的冷静杀手。文森特也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面对着大佬马子,还是会躲在洗手间千言万语告诉自己要冷静,有些女人是不能碰的。不过那小子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比他的黑人哥们儿要低太多了,如果大佬的马子没有摸到那包带劲儿的白粉以至吸食过量,那我敢打包票他肯定得缴械投降。布鲁斯威利斯演的那个过气拳击手倒是挺招人疼的,脾气暴躁的北美汉子力求让自己冷静(虽然摔了电视机已经算是发泄了,看把他马子吓的),坐在本田车上才开始絮絮叨叨的大骂,怎么自己的女朋友可以把他父亲的表落在那该死的袋鼠上。想当年越战的时候,那可是在他爸爸菊花里藏了五年,又在他爸爸那个长相猥琐的朋友菊花里藏了两年,才幸免于被越南混球夺走的。不过这样很MAN又很温柔的汉子在日后商店里挑选武器那段,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先是榔头,又是棒球棍,最后居然挑了把日本武士刀,的确来劲儿。两个神经质的抢劫犯倒是可爱的很,一个叫小白兔,一个叫小南瓜,跟才上大学似的。话说看片的时候,在最后一个场面来临前,一直不知道这两个人是用来干嘛的,直到穿着沙滩装的朱尔斯和文森特决定去吃早餐我才恍然大悟。他们俩在不同的环境,或者说面对不同的人所扮演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对于手无寸铁的顾客们,他们耀武扬威,特别是那女的,一脸找抽像。不过一物降一物,朱尔斯这个黑鬼基督徒彻底让他们没辙。临到头了还在念那段该死的话。听起来就像是流氓昆丁坐在那儿似的。小南瓜还一脸若有所思的顿悟,凭他那智商,这段也有点做作了。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那个倒霉蛋大佬马沙。在小弟面前的确挺牛逼的,最后居然被小白脸爆菊。除了脑门子后面贴的那块创口贴,还有那两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耳环,即便不用点兵点将,小白脸儿也会挑他吧。 话说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剧透了这么多,那麽就此打住吧。 我也回环,转到开头贴的那段经典台词。据说当年昆丁是想要把那段用在其他电影里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被《低俗小说》的朱尔斯给用了。仔细看看(当然得读英文原文,翻译的那些都太糟了。。),倒是觉得有那么点意思。 看这样的电影,无非是为了娱乐。只是娱乐之后,常常也觉得要不然也像文艺青年那样从中“学到点什么”。我比较悲观主义,所以看到的东西也有点黑暗。我们的生活大抵也无非是一部低俗小说,每个人有自己卑劣的不为人知的念想,每个人也为着摆脱一些未知的强大力量而挣扎着。至于到底怎样让这个该死的世界滚蛋,现在我除了知道“要不还是我自己滚蛋吧”这个方法外一无所知。所以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你可以像我一样完全把我说的话当狗屁,另外,把这个片子也当狗屁,反正一切都是娱乐至死。你所需要知道的,只是记得要像朱尔斯那样思考人生,要像文森特那样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别勾二嫂,或是像拳击手那样知道要爱老婆爱手表。最后,切忌别像黑社会大哥那样戴那么显眼妖孽的耳环,以免被爆菊…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昆丁你个大流氓,我还真喜欢你。哈哈。

 短评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6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8分钟前
  • 冰红深蓝
  • 力荐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10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 推荐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12分钟前
  • 冴木
  • 推荐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16分钟前
  • JulyChan
  • 力荐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20分钟前
  • Over5
  • 力荐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25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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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29分钟前
  • 老鸡|扶立
  • 力荐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34分钟前
  • Ocap
  • 推荐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37分钟前
  • 掉线
  • 推荐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42分钟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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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45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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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46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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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47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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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49分钟前
  • 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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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50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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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55分钟前
  • 南桥下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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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56分钟前
  • 大头绿豆
  • 力荐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57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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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58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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