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小人物只有吃饱吃好才能妄谈爱情
只要是从社会底层挣扎上来的,都不会对雷普利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抵触的感觉。
当然不至于去杀人,但我们懂得怎样牺牲:牺牲才华换学位,牺牲时间换金钱,牺牲身体换地位,牺牲人格换机会。我们知道走后门塞红包打白条潜规则,我们知道规则是由少数人制定的,我们看着浮华冷笑同时无比热切的拥抱它们,我们从懂事起就学着残酷的现代丛林法则。
我理解那种自卑,我理解那种有时想要爱有时又杀掉对方的的心情。
没人关心小人物的自尊,所以小人物都要拼了老命的向上爬,直到看不起他的人都在他的脚底下。
我们不择手段,因为这个世界就是他妈的天然不平等。
所以,当我看到雷普利穿上迪克的衣服,正在得意狂舞时却被本人撞见的时候,我的尴尬和难堪更甚于雷普利自己。我们在羡慕也在觊觎所谓的上流社会,我们对有钱有势的朋友格外亲近和宽容,你难道敢说自己不是想沾上那一星半点24k的荣光?在你的心里,一次都没有偷偷的设想试穿朋友的那件巴黎时装周的新款上衣?
至于那两个被牺牲的爱人——上帝保佑他们。对小人物来说,怎样摆脱地下室腌臜的腐败味道才是人生的第一使命。如果穿华服品美酒晒地中海阳光的代价是放弃爱情,哪个小人物不会趋之若鹜?至于所谓的至死不渝,算了吧,那是有钱有闲阶级吃饱吃好了之后的甜品点缀,要的就是在阳光下悄然融化的凄美感觉。至于我们,就让我们把甜品打包外带好了,正好又省了一餐晚饭。
2 ) 天才雷普利
match point里的那枚戒指在护栏上高高弹起最后落在了岸上,dickie的老爸千里迢迢来到意大利还带了个私家侦探。戒指最后成为案件落幕的铁证, dickie老爸给ripley带来始料未及的结局。match point之后就结束了,而the talented Mr. Ripley的高潮还没有真正上演。
ripley的心态很多人都有吧,至少我自己有,那么一点儿。专注于自己缺少什么,别人拥有什么,心里从来不能接受这个不公平的事实。他喜欢 dickie,倒也不仅因为他的富有,他迷恋他的魅力。但ripley更喜欢自己,自己能够拥有这些魅力。他喜欢marge,因为她和dickie是同一世界的,他喜欢peter,因为peter对他好。但是他永远最喜欢自己,所以能毫不迟疑的把所有喜欢的人都毁灭掉。
在船上看日出的时候原以为这会是一个跟match point一样的结局。那一声声dickie的呼唤冒出来的时候,我跟ripley一样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他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不用再冒充别人的时候,却无法摆脱以前的影子。他失望的发现meredith不是一个人,于是他只有一种选择。他始终舍不得放弃自己,因为他爱的,永远是自己而已。
3 )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电影品位启蒙甚晚,虽然从小到大看了很多电影,但是只知道看没有审美体会,除了蒂姆•伯顿的电影之外,只对三池崇史的CULT风格,感到异样的温情。两者都是B级片导演中的翘楚,他们俩在电影叙事和画面表现力上让我不仅不觉得特异、疏冷,反而像犊兽闻得同类气味,虽蒙昧却亦足以安顿其心。
所以很早以前看《天才雷普利》的时候也是走马观花,如此优秀的电影却被我囫囵吞枣,实在是焚琴煮鹤。不过好在最近又把这部电影重拾起来观看,对人性的剖析让我有了更直观也更深刻的体会。
关于criminal mastermind题材的电影,我只看过《逍遥法外》和《天才雷普利》两部,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两者虽然犯罪初衷截然不同,但手段基础一致,即运用与生俱来的高智商。
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也就晏子所谓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那么由此反观雷普利,他受迪克之父所托从纽约前往意大利召唤迪克回家,是否就是从纽约到意大利的环境变迁引发了他的犯罪动机呢。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答案是两个字“非也”。
电影起名为“天才”雷普利,我猜导演对真正的杀人凶手雷普利心存无限好感,是怀着一种豁达并且钦佩的态度来演绎的,而我素来喜欢挖掘人的阴暗面,所以我更多的是看到雷普利潮湿发霉的内心地牢。
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有可能爱上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独立个体,这是人天生存在的可以发挥爱的本性。我们常说我们爱上一个人,爱他的博学多才,爱他的身份地位,爱他的明辨是非,爱他的理智从容,我们给每段爱情都找个借口,有的爱甚至是因为孤独。
事实上,爱,往往不需要理由,有的爱来的迅猛,一见而钟情;有的爱后知后觉,多年以后才感受这段绵绵情意。雷普利的爱夹杂着几多虚荣羡慕也渗透着些许嫉妒和卑微。人常说,先爱上的人往往伤的更多,当雷普利意识到自己完全被花花公子迪克吸引的时候,他选择勇敢的表达,这种对爱的表达是清晰有力的,可是少数派爱恋往往不被大众接受,于是存在道德和观念上的分歧。并不是说迪克完全不能接受雷普利的同性之恋,只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镇定自若,迪克显然不肯放弃优越的物质生活,也不打算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他的内心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绝对的浮夸,他的心理承受力在正常的生理范畴内所能承担的压力远远达不到平均值,这也是纨绔子弟的共同症结。
正因如此,雷普利作为智商超群的天才,对所能接受的事物在大脑里迅速回馈,他认为他的卑微的人生和卑微的感情都被辜负了,于是发生争执,与其说是他错手伤害了迪克,不如说是他天生的自尊强迫症促使了他亲手毁灭了自己。
我们都不缺乏爱一个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使我们能够感受到来自别人的温情,爱一个人的同时,也能看到来自我们内心的挣扎,这种挣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我们本性的写照。到底是爱别人更多,还是爱自己更多,显然雷普利毫无悬念的选择维护自己,他为自己杀人寻着了一个强有力的借口,那就是爱上了迪克,却又得不到他。并不是说他现有杀人动机,后找借口,而说他对自己的内心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度量。
众所周之,雷普利是个天赋异禀的穷小子,他厌恶了纽约的一切,因为他在那里过着苦心经营却仍然捉襟见肘的生活,他需要一个出口,杀害迪克之后的他丝毫没有忏悔之心,他以迪克之名过自己贫穷贵公子的潇洒日子,为掩饰自己的罪行而到处行骗,不惜再度行凶。
德国精神病学家施耐德曾经在《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其中包括:意志薄弱型,情感缺乏型,爆发型,激奋型,自我显示型,偏执型,情绪易变型,软弱型,自卑型以及忧郁型。我认为雷普利在感情上的缺失,也就是他与迪克之间不平等的爱情线路产生闭路,加之他的绝对马基雅维利主义,导致了最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连续杀人事件。我向来认为,做人的最高境界,只有两条,而这二者缺一不可,互相依存,即:软骨头、硬心肠。如今,雷普利不仅软骨头硬心肠,更具备高智商,简直是势在必得。
他对自己的纵容和对自我控制的无力,让他在黑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既为人,则有人之性,即便是一个屡次杀人的人,也在心底存有一丝自我辨证。雷普利也会偶尔为了迪克的死感到内疚,但大多数时间是恐慌,他爱自己远胜于爱别人。
“不管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会给自己合理的借口。谁会觉得自己是坏人?你可以把往事尘封在地下室,锁上心门,永远不去想,我都这么做。直到你遇上心上人,你只想把钥匙交给他,让他打开心锁,走进你的心房。但是你办不到,因为你的心太黑暗,藏了心魔,不想让人看见你的丑陋。”很多爱人反目成仇也曾有过类似的缘由,日本号称有八百万神明庇护,创世纪的两位大神:伊邪那美命和伊邪那岐命本是一对恩爱之神,但因为伊邪那美命死后入地狱,浑身溃烂的狰狞样子不小心被丈夫伊邪那岐命看到,于是吓跑了丈夫,也激起了她杀掉丈夫的歹意。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给心爱的人一个光辉美好的形象,天才也一样,雷普利爱上皮特之后,也曾想过以这样的方式救赎自己,然而,他已经陷入自我袒护的泥淖深渊,不能自拔。
当我们走在漆黑的深巷,头脑中会产生恐惧的遐想,各种神鬼妖怪都会出现在头脑中,总觉得背后好象有什么恐怖的事物在跟踪,这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必须坚定的走下去,只有往前走,才有希望。
对于一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雷普利头脑异常清晰的做着保护自己的必要行动,他的每一步都为掩埋自己的罪行而坚定不可动摇的踏进,我不想维护他,或为他辨证,他也不需要别人为他辨证。
因为他再也回不去了,不会有人明白,也不会有人相信,只有走下去。
4 ) 恶意的吐槽
<Tips:首次写这么长的影评,而且还是一部非常老的片子。主要目的啦,就是看豆瓣影评没有一篇写得正常点的,心中有火发不出来,所以一吐为快。>好啦,入题。
影片的名字很怪异,叫做《天才瑞普利》,但是从中看不到一点天才的痕迹。所能看到的只是自卑到心底的极度压抑,流淌着贪婪的无尽欲望,虚荣而敏感的脆弱心灵,疯狂而冷血的无情报复。所谓的天才只是一只慌乱无助、经不起推敲的迷途羔羊,披着人性的善却将罪恶演绎到极致。
马特.达蒙所饰演的角色总会有无数的争议,但说实话看完这部电影,我对瑞普利这个角色是一种极度的厌恶。就像迪奇所说的,他就像一条吸血水蛭,令人厌烦而且阴魂不散。一旦受到伤害,首先想到的就是疯狂的报复,而从来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影片中,迪奇作为一个看似纨绔的富二代,对瑞普利已经表现的十分客气了,而瑞普利还是像牛皮糖一样死缠着不放,总是贪得无厌的索取。我想,世界上有一种人,还真是惹不起,无法用友善来感化。因为他们不会感到不知趣,反而会得寸进尺,像巨蟒一样缠着你越缚越紧,直到将你窒息。这种人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极度变态的心理,所以还是少惹为妙。迪奇做错的,也就是一开始没有明确的拒绝,才给自己带来了最终的厄运。他只是像个孩子一样感到好奇,当感觉到危险的时候,他想扭头逃走,却被瑞普利释放出的报复毒液瞬间吞噬。
人一旦走错一步,就将万劫不复,没有回头的可能。 对于迪奇来说,他错误的给了瑞普利一个做朋友的机会。对于瑞普利,我想说是他自己的虚荣自大和极度自卑使他迈出了罪恶的第一步。就像影片一开头揭示的:“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往事皆可抹去,从我生命的开头,从我借校服的时候开始……”。假冒普林斯顿学生是一种正常人都可能会有的小虚荣,当他发现这个身份可以帮他骗取他人信任时,瑞普利头脑中巨大的阴谋才渐次展开。在贪婪的诱惑下,本来看似正常的虚荣越发膨胀,最终泯灭人性踏上了犯罪的道路,并最终完成了从一个正常人向人格分裂症患者的转变。
影片中有一个细节非常真实的刻画了两人之间的心理变化:迪奇在船上单独面对瑞普利的时候,说出了对瑞普利的真实看法,希望他以后能离自己远远的,不要再干扰到自己的正常生活。瑞普利在听到迪奇对自己的极度厌恶时,一时无法接受并且面无表情的思考了几秒钟,然后立刻产生一个十分恶毒的报复计划。他假意挑衅迪奇,指责迪奇滥情并且表明自己对迪奇的畸形爱恋,这让迪奇十分反感,并且产生了痛扁他一顿的冲动。但是,迪奇善良的本性还是阻止了他,挥出去的拳头也只是在瑞普利的脸上拍了几下以示羞辱。瑞普利抓住这个机会立刻产生了报复的行动,趁迪奇无防备,抓起船桨朝迪奇的太阳穴砸去……
瑞普利属于一个人格分裂的精神病人,外在是一种懦弱自卑的形象,内心却又极度自负容不得他人对自己的丝毫否定。从懦弱到恶魔的转变需要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甚至是借口,而迪奇对自己的拍面羞辱正好提供了产生报复行为的正当理由。而这一切又都是瑞普利潜意识里早就策划好的,他的人格另一面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个呈现结果。当第一次报复行为产生之后,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需要进一步的谎言和不断的报复来填补自己看似合理的逻辑。所以就有了后面一连串的杀人事件。影片中瑞普利反复强调的一点,没有人一开始想要做坏人,这是对自己表象人格的一种安慰,因为不找个借口无法说服自己的人格另一面去继续犯罪,只有承认自己一切罪恶的出发点是好的,才能真正获得内心的原谅。
“不管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会给自己合理的借口。谁会觉得自己是坏人?你可以把往事尘封在地下室,锁上心门,永远不去想,我就这么做的。直到你遇上愿意懂你的人,你想把钥匙交给他,让他打开心锁,走进你的心房。但是你办不到,因为你的心太黑暗,藏了心魔,不想让人看见你的丑陋。”上面这段话,是汤姆·瑞普利的一段独白,说给彼得听的,也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这样的人,注定一辈子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因为他所做的所有努力,都只是让幸福离自己更远,当远到无法触及的距离时,自我毁灭也就无可避免了。
看豆瓣上很多人说这是一部具有同志倾向的电影,在我看来纯粹扯蛋。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同性恋,我可以十分明确的回答这绝对是一种病态人格。还有,居然很多豆瓣评论表示很欣赏瑞普利的行为,觉得他很可怜。对于这种人渣,我真感到无语了。我想,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体,如果只是伤害到了自己,那叫可怜。如果伤害到了其他任何对自己没有恶意倾向的个体,那叫可恨。由此而遭受惩罚那叫罪有应得。当然,如果从人渣产生的制度方面分析的话,就超出本文所能阐述的范围之内了。总之一句话,能够认同这种人渣的也必有其人渣之处,哥以后混江湖还真得小心点,正是这种人渣的存在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复杂性。
不知不觉间,竟然说了这么多,原本只是想吐槽下对瑞普利这个人物的厌恶,没想到分析出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得不佩服导演的功力,非常难得经典的一部讲述人格分裂的心理电影,虽然看着很烦但是确实有深度。我想,以后还是不看这种基调阴暗的电影了,对自己的人生没有一点正面影响,还倒尽了别人的胃口。
<完>
5 ) Talented
实在是一部很精彩的电影。
影片把“Talented”翻译成“天才”,进而影片名为“天才雷普利”,我想这样的翻译有点过度了,起码不切题。刚开始的时候让我有点误会是类似“心灵捕手”这种介绍某种埋没了的人才的电影。之所以说不适合是因为看过电影的人大概都能了解,ripley有点小聪明,但是决不至于到天才的地步,从后期来看甚至出现了一些不该有的失误,主角本身也是在幸运女神的眷顾下跌跌撞撞才活下来的。印证前期被杀的裘德洛的台词,可以知道这里所指的Talent应该是指某种技能,Talented是指善于做什么而不是说天才,那么这里所指的,就应该是他的职业:(也即他刚遇见裘德洛时跟他坦诚的)假扮他人,并游刃有余。
但是现实毕竟是残酷的,去假扮一个以后根本不可能被戳穿的一次性目标是可以的,但是在一个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中,我们善于模仿的ripley渐渐开始吃不消了。来自低下阶层的他,光靠短期的复制性记忆以及自己的那一点点小聪明,已经渐渐抵受不住不能预期的各种突然状况,这是他预见不到也无法预见的。
从ripley身上很多人可以找到许多同情点,甚至于因为害怕看到他被抓的镜头而看不下去,这都是正常的。在他趁裘德洛不在时穿着他的名贵衣物忘情happy时被发现的那种窘迫,以及他在有钱后想尝试购买一两件艺术品却没想到最终还是只能用来杀人,他被别人侮辱时的那种慌乱以及那种自己投入了情感之后被背叛的痛苦感,他的那种来自于内心的惶恐不安以及迷茫很容易让人找到共鸣。在影片快结束时,他好不容易畅快淋漓的在游艇上与自己心爱的男人看日出以为这种痛苦的煎熬终于结束了,他终于可以做回自己了,但是紧接而来的与梅德瑞安的遇见再一次让他回到了现实,当他试探性的询问她是否一个人来时,他在思考着用同样的方式来结束她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秘密,结果发现满船都是熟人时他却又不得不杀掉自己唯一给了钥匙的男人,一边流泪一边勒紧他的咽喉,直到最后一个镜头收尾,我终于可以把一直绷紧的神经放松下来,我的煎熬结束了,他的,似乎永远没有个尽头。
毕竟,社会的差距永远是有的,在某样东西不属于你之前,你强行去要,最后受伤的总是自己而已。不属于你的你装,所以叫虚荣;你买不起的你去买,所以叫奢侈。或许真的就是这样,当你真正拥有的财富,你才会有鄙视和憎恶财富的资格,否则你永远只能去想象别人是如何做的,却永远无法真正体会,因为,那不是属于你的生活。
6 ) opera VS jazz
Ripley这个角色本来是《红与黑》的于连,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住在地下室听歌剧,这种人的魅力是拿破仑式的野心。如果在加上他很聪明,那就更加非凡了。
纨绔公子叫dick,那就是享乐主义的,贪恋意大利的阳光和夏天出海,冬天滑雪的生活。作者就是把这两个人当成强烈对比来写的。影片里连续不断的华丽的opera和慵懒的jazz也对比鲜明。
总体上来说,我不喜欢matt演得Ripley,不够opera。。
我被困在地下室里,钥匙再也找不到了
一开始看这片名我以为是那种学习很牛逼很刻骨的励志电影,但是等我看到一半后就觉得是基友片,到最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murder!
Peter is gorgeous!!!
全片晦暗而沉重,意大利的风光亦像蒙了一层灰色的雾,只有他,Jack Davenport那双深邃的眼睛,盛满了温柔,给了我温暖和柔情。那是片中唯一的温情,亦是爱情。这一夜,我陷入了他那汪无底的眼波。
我擦最后居然把这么温柔的Peter给杀死了!!!!不开心!!
AM大人的惯用手段:颠倒众生的主角。抱歉地说一句,MD长得实在抱歉——任何人和JL比长相都是输。(AM——“全世界花痴的福音”竟然和JL一样都是摩羯男。还以为AM会是金牛或天平,每一部片都力求美轮美奂。)
偶就是看上了Jack Davenport…………其他的……无视掉……还有 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jude law帅
如果不是马特达蒙,还可以再加一星。雷普利这个角色设定得太薄了,人丑,心态阴暗,占有欲强,死不要脸,自私……真tm集所有缺点于一身,在配上马特达蒙的一副呆样,这应该是影史上数一数二令人发指的丑恶角色了吧。但是,在电影世界里,导演还是可以安排一个金发美妞,一个优雅小哥爱上丫。
狭小圈子里的欺骗,竟然没被揭穿这些拙劣的谎言。人物塑造不错,但太经不起推敲了。
“我需要再看一遍谍影重重挽回对马特达蒙的爱= =”
结尾处Ripley杀死Peter是放弃了最后的救赎的机会,任由自我被放逐荒野。扼住那个悉数自己好处之人的喉咙时,也是试图将丑陋的自己推开。迷失的人最可悲的便是永远无法承受爱与温情,比起外界的裁制,这样的惩罚才是最令人彻骨寒
白嘉轩说自己这辈子没做过不能告诉人的事,他撒谎,他就不敢把骗卖鹿家田的事说出去。事实是,只有靠着不可告人的黑暗面,我们才苟活至今。偶尔会有一个过客让我们误以为可把秘密相托,但在萌生信任的那一瞬也立刻动了杀气。人生来唯一平等的就是孤独与沉沦,直到身败名裂,永堕无间。
“说说你爱我什么?”“因为你纯真……因为你善良……因为你温柔……”叫我如何能不杀了你?你说的根本不是我。
当年这些大牌都是nobody,明格拉真是全世界花痴的福音
一个腹黑自卑受为了一个霸王别扭攻出柜杀人,再为了一个阳光可逆攻崩溃迷失的可怜故事,我想成为你,所以我爱你;我爱你,恨不得变成你。雷普利并不如传说中那样的聪明,他不是模仿的天才,他只是痴心的天才。我爱你,不惜让你永远看不到我的黑暗。
不喜欢雷普利这个人,意大利倒是很美。
明格拉就是有本事把一部犯罪小说拍成文艺片,还把非自己出生地的祖国意大利拍的那么美丽。演员阵容里集结了当年还略显青涩的诸多日后大佬,个个像钻石一样醒目。
Matt Damon太丑了,和Jude Law根本不像!不要伤害爱你的人,否则你会死得很惨。如果那时候有腐女,一切可能都改变了。
根本就是恐怖片!看的时候不停地想捂脸。卧槽太尴尬了!卧槽太紧张了!卧槽太傻比了!卧槽这可咋整!卧槽怎么这样!卧槽又杀人!卧槽警察来了!卧槽穿帮了!卧槽阴魂不散!能一直保持这种节奏也蛮屌的……
中间好几次都看不下去,因为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穷小子雷普利的谎言被揭穿 好在最后没有(真的是好在吗?)